• 索 引 号:QZ05904-0100-2018-000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4
    • 标题: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森林防火队伍绩效管理制度》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政〔2018〕8号
    • 发布日期:2018-01-31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森林防火队伍绩效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8-01-31 16:04

      各村(社区): 

      现将《宝盖镇森林防火队伍绩效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根据文件精神遵照学习。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盖镇森林防火队伍绩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重点林区的严防管护工作,有效地保护林木,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增强护林员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石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石狮市“十三五”期间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森防指〔2017〕2号)关于森林火灾处置的相关要求以及《石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各镇(街道)森林防火资金安排的通知》,我镇为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制定宝盖镇森林防火队伍绩效管理制度如下: 

      一、选聘组建森林防火队伍,并加强考核,严格管理 

      我镇林地面积1928亩,主要分布在宝盖山风景名胜区(坑东村、龙穴村、塘后村、前坑村等)。根据绩效考评的要求,我镇需配置5名护林员,组建1支森林消防队。 

      选聘条件:熟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有责任心,常驻当地,并有配备手机,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水平,能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熟悉掌握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常识,并经相关业务培训后上岗。通过村级推荐,镇级审核选聘,我镇共选聘5名护林员,组建1支由12人组成的森林消防队(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重点防御我镇辖区内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及配合市、镇扑救任务安排。 

      对选聘的护林员、森林扑火队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加强监督和管理,落实监管人员,划定责任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监督、考核制度。每年9月至次年4月防火期内,每月对队员的出勤、管护、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护林员、森林消防队主要职责 

      1、护林员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二是在管护责任区内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山记录;三是督查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四是预防、发现和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生;五是发现病虫害及可疑病死木、枯死木现象,及时报告;六是及时向村、镇和监管员报告日常管护情况,协助、配合做好有关火灾的处理和毁林案件的查处。 

      2、森林消防队主要职责:一是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消防队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在高火险期,全体队员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集中学习、安排训练,执行巡逻任务或就近安排生产劳动。接收火情报告和扑救命令,应在10—15分钟内调集出动,赶赴火场,投入战斗;三是森林消防队执行扑救任务,由镇森林消防指挥部直接调遣;四是加强扑火装备、器材、物资管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熟悉掌握各种扑火机具、通讯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 

      三、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1、护林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800元,其中市级拨付工资500元,镇级自付工资300元,防火期绩效奖励1000元(市级拨付,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2、森林消防队队员基本工资(市级拨付)每人每月300元,森林消防队正副队长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50元。 

      3、发生火情时,扑火时间两小时以内,每人补贴80元,超两小时补贴160元,超6小时补贴240元。护林员无故不赴现场的,每次扣除当月工资80元。 

      4、以上考核奖惩期效为每年9月至次年4月防火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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