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18-00049
    • 发布机构: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29
    • 标题: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宝盖镇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分区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委综〔2018〕54号
    • 发布日期:2018-10-30
    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宝盖镇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分区的通知
    时间:2018-10-30 16:20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鉴于镇机关人事调整,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更好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经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片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镇安全生产责任片区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镇辖区根据企业和经营性店面的分布状况划分成若干片区(网格),每个片区都有指定的一名镇在编人员和不少于一名协管员作为片区挂钩责任人,在编人员负责牵头本网格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协管员应服从在编人员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编人员与协管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同等责任。镇下片领导、镇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片区详见附件。 

      二、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由镇主要领导统筹,下片领导具体抓,片区责任人具体负责。如果各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及下片情况有小范围调动,将另发通知说明。 

      三、工作要求 

      1、各工作片与下片领导应定期组织挂钩人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消灭安全隐患。 

      2、镇安全生产挂钩责任人应经常走访责任片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宝盖安监”平台派发的季度工作任务。每家企业、经营性店面均应建立档案,了解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重要情况或潜在的隐患点,应及时向镇有关部门、下片领导及镇相关领导反映并采取相关措施。各村下村干部应牵头组织本村内的安全检查,协调村干部配合镇挂钩责任人员走访企业。本村片区挂钩人员因调动、辞职或请长假(一个月以上)而空缺的,在干部销假或下次发文前由下村干部代为负责。 

      3、镇机关挂钩责任人员应协助企业和经营性店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业主及时消除所存在的隐患。如发现“三合一”场所或其他重大隐患,应填写《宝盖镇场所检查登记表》,画出建筑平面图,及时送镇安办登记存档;应下发市“三合一”整治办统一格式的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在规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到期,应进行复查,并下发复查意见书,整改完毕应建立完整的整改档案;应按期进行回访,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回访一次,发现回潮情况应及时督促其按时整改。对于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三合一”场所,或已发现“三合一”场所隐瞒不报,或对于“三合一”场所未能按照要求督促业主按时整改的,将根据《石狮市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建筑整治工作若干措施》(狮委办[2007]103号)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每月月底将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图表、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回访情况等书面材料送镇安办存档。 

      4、各村(社区居)委会应制定相应村两委挂钩生产经营场所责任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附件:宝盖镇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网格化片区划分 

      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