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18-00052
    • 发布机构: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30
    • 标题: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委综〔2018〕57号
    • 发布日期:2018-12-03
    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2-03 17:10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至12月8日是司法部确定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司法部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全镇将组织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学习宪法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更好的推进智慧宝盖建设。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2018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开展。其中,从12月2日至12月8日为“宪法宣传周”。

      四、宣传重点

      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六进”活动,推动宪法渗透学校课堂,走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实现宪法宣传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社会的全覆盖。

      1、领导带头组织宪法知识解读宣讲。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狮治市办〔2018〕5号),镇主要领导带头亲自为全体干部讲授解读宪法知识,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作用,组织镇“两委”成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把学习宪法与岗位履职紧密结合,把平时学法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

      2、组织专题学习活动。镇党委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组织镇全体干部、各村“两委”收听收看好12月4日当天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有关报道。各村(社区)党支部组织“两委”成员集体学习宪法。

      3、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司法所牵头联合宝盖镇综治办、宝盖派出所、镇关工委,在辖区城东(东城美居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4、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宝盖镇各小学在“12.4”国家宪法日上午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晨读”活动,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培育校园宪法文化,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年礼等仪式,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召开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种渠道传播宪法精神。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主题征文活动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报道工作。

      5、组织法治副校长讲宪法课。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广泛组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推进宪法进校园。

      6、组织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充分利用法治长廊、各村(社区)普法宣传栏、普法学校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村各部门所有的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窗口单位等公共设施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使群众随时随地感受到宪法就在身边。各村要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播放音视频、户外广告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

      7、组织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宪法宣传周”期间,将依托“魅力宝盖”微信公众号,推出精品理论文章,全面准确解读宪法精神;各村自有的微信公众号要积极参与到“新媒体法雨行动”中来,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在线学习宪法知识。

      五、活动要求

      1、把握正确导向。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在宪法学习宣传中要严格落实党委(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决不能为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决不能给宣传错误思想的人提供讲台。

      2、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加注重分众化、互动式传播,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3、精心组织策划。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司法部确定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专门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活动。

      4、注重求实创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强宣传发动工作,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5、提升工作实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可登录中国普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网址:www.legalinfo.gov.cn),下载使用全国普法办制作的宪法学习系列报告会视频和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片、挂图、标语、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电子版,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6、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请于12月18日前报送宝盖司法所。报送材料可通过电子政务网内部邮件发送宝盖司法所,如文件太大可发外部网邮箱sssbgz@163.com。联系人:李大树,联系电话:18159311825。

      附件:宝盖镇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系列活动

      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宝盖镇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系列活动

      1、开展一堂宪法知识讲座   

      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

      地点:镇301会议室

      参加对象: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

      2、组织一次宪法主题中心组理论学习

      时间:2018年12月4日

      地点:镇301会议室

      参加对象: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

      3、组织一个“村级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时间:2018年12月上旬

      地点:镇301会议室

      参加对象:镇领导班子成员、下村干部、各村(社区)主干和镇村法律顾问

      4、组织一次宝盖“七五”普法之劳动法专题---宝盖镇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预防工作会议

      时间:2018年12月5日

      地点:镇301会议室

      参加对象: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交建局、   宝盖镇、宝盖司法所、派出所

      5、组织一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下午15:00-17:00

      地点:城东(东城美居广场)

      参加对象:镇机关部分干部职工、宝盖镇综治办、宝盖派出所、宝盖司法所、社区法官、(社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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