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19-0002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 标题: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委综〔2019〕22号
    • 发布日期:2019-05-13
    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13 15:43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根据《石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文明委〔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宝盖镇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盖镇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精神以及省、泉州市有关工作部署,根据《石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文明委〔2019〕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巩固提升我镇移风易俗工作成效,引导全镇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建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止红白事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的歪风反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将2019年确定为移风易俗巩固提升年,以“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一约四会一队”,推行网格化管理,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劝导、督促,力争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三率”(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达95%以上。推进移风易俗文明公约全面落实,抓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关键群体,积极引导捐资公益事业,探索“乡风文明”积分制,实施激励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树“文明新风”。 

      二、具体举措 

      (一)巩固前期工作 

      1.深化喜事新办 

      (1)发挥“一约四会一队”作用,持续推进“准时开席”等系列主题宣传。全镇各类喜庆宴开席时间中午不超过12:30,晚上不超过20:00。 

      (2)根据镇移风易俗文明公约精神,各村(社区)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提倡喜宴简办,一般群众喜宴控制在35桌以内,倡导生日、升学、开业、乔迁等喜庆事宜不办或简办,举办开业、促销、店庆等活动需短期占用店外人行道的,须按相关规定向我镇城管办申请。 

      2.深化丧事简办 

      (1)严控办丧时间,全镇殡期一律控制“头尾5天”。 

      (2)严控出殡规模,出殡阵头不超过5阵、花圈不超过15个。 

      (3)简化丧礼流程,办丧期间一律以咸饭、菜汤等简餐招待亲友,不再另外设宴;取消丧事“对年”、“三载”办桌以及分发“口灶份”。 

      (4)各村(社区)要划定专门区域,固定用于摆祭、“送草”“倒龛”等葬礼活动。 

      (5)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6)力推绿色殡葬,结合我镇现阶段开展的安征迁工作,积极响应我市骨灰海葬工作,倡导环保文明新风。 

      3.深化神事不办 

      (1)严禁党员、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普渡”“佛生日”等各类神事活动。 

      (2)严禁“普渡”大操大办,抓好重点村,继续执行办普“三不”规定,即“接普”时不办宴席,“接普”“送普”不发普渡果或其他形式的普渡礼品,“做普”不办公桌。 

      (二)强化源头治理 

      1.推动“一约四会”建设,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 

      2.发挥城管队伍作用,集中开展红白事占道办丧、办宴专项整治。 

      3.严格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专项整治低俗表演的要求,加强对婚丧喜庆演出市场的监管,开展移风易俗文艺宣传工作。 

      4.加强对“普渡”“佛生日”等民间信仰活动的正面引导,逐步转化为文化节、公益节、文体赛事等活动。 

      (三)紧盯重点人群 

      1.党员、公职人员 

      (1)严控婚宴喜宴规模。严格执行操办嫁娶等喜庆事宜提前7个工作日报告制度,并填写《嫁娶等喜庆事宜报告表》(详见附件1),操办婚宴单方宴请不超过15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下同),双方联办不超过25桌,不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品、礼金以及其它可认定为礼品礼金的财物等。不提倡党员、公职人员操办除嫁娶以外的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只能邀请亲属参加,不得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且宴请不得超过15桌。 

      (2)严格遵守文明办丧规定。党员、公职人员操办丧葬事宜一般不超过3日,最长不超过5日,操办丧葬事宜当日先口头报告,并在事后15个工作日以内正式报告,填写《丧葬事宜报告表》(详见附件2)。 

      (3)对违反移风易俗、符合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的党员,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狠刹大操大办之风,将党员干部落实移风易俗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参考。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遵守所在地的村规民约情况列为人大代表述职和政协委员履职积分管理办法。 

      3.海内外乡贤、工商企业界人士 

      充分发挥企业家、侨亲在移风易俗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试行将移风易俗工作融入协会、行业自律规范,倡导将节省的礼俗开支,转向捐资奖学奖教、老年事业、社会救助等公益慈善。 

      (四)探索“乡风文明”积分制 

      探索“乡风文明”积分制度,依托“智慧宝盖”微信政务平台,开展“乡风文明”门牌二维码扫一扫活动,搭建家庭文明积分数据库,开展乡风文明评比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进一步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今年已确定坑东、郑厝、塘边、上浦等村为试点村,推广“乡风文明”积分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后,逐步向全镇所有村(社区)推广。 

      (五)强化齐抓共管 

      1.我镇全体职工、各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要落实100%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各村(社区)两委成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00%实行事前谈话提醒。 

      2.进一步挖掘提炼工作特色,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村(社区),继续推进联系村(社区)治理工作,典型培育和重点治理双向同步推进。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级红白理事会成员的业务培训。 

      3.组建移风易俗宣导队。2019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均要组建一支移风易俗宣导队,形成移风易俗“监督员、网格员、宣传员”三级组织构架,让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参与其中,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宣传、劝导、督促。 

      (六)营造浓厚氛围 

      1.配合上级,在辖区内举办不少于5场次(其中镇级2场次、村级3场次)的“狮城新风进万家”主题文艺汇演。 

      2.由镇妇联等部门牵头,以开展“家+文化”活动为引领,持续深化“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举办“好家训、好家风征集”“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继续推出“游古厝寻家风”亲子游、家庭文化季等特色活动,推动建成一批家训家风文化长廊和“家训家风”“邻里文化”品牌阵地。 

      (七)加强督促考评 

      1.纳入各类考评体系。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各村(社区)挂村领导、下村干部、村两委的2019年度绩效考评。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移风易俗“三率”测评,对“三率”未达标(均须达到95%以上)的村(社区)相关责任人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减相应分值。 

      2.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大考评力度,在注重平时考核的基础上,结合五一、国庆、春节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和婚丧喜庆举办场所实地暗访、走访群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的人员进行问责,对发现相关违纪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另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为属地移风易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协调、亲自过问、亲自督促,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责任清单,确保辖区移风易俗工作落实落细。 

      (二)任务细化分解。各村(社区)每月至少向镇微信办报送1篇移风易俗方面的宣传报道。 

      附件:1.泉州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嫁娶等喜庆事宜报告表 

      2.泉州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丧葬事宜报告表 

      3.石狮市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泉州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嫁娶等

      喜庆事宜报告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事    由

     

      报告内容

      宴请时间

     

      操办形式

      单 方 □

      双 方 □

      宴请桌数

      (人数)

     

      宴请地点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按照《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操办相关事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规定,愿意接受组织上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部门)意 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备案)

      意 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泉州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丧葬事宜报告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事由

      本人的         (亲属称谓关系)         (逝者姓名)于          日在               (去世地点)去世。

               日,本人已事先口头向            报告。

      操办情况

      办丧时间

             日至      

      殡期

      (天)

      办丧地点

     

      答谢宴

      地 点

     

      席数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办丧期间,本人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没有大操大办,没有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的慰问金,如有违反纪律规定,愿意接受组织上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备案)  意 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宝盖镇2019年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具体举措

      主  要  内  容

      责任科室、单位

      责任领导、责任人

      1

      深化喜事新办

      发挥市青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持续推进“莫炫嫁妆”“准时开席”等系列主题宣传。

      镇团委

      谢金磐、张子健

      简办喜宴,倡导生日、升学、开业、乔迁等喜庆事宜不办或简办,举办开业、促销、店庆等活动需短期占用店外人行道的,须按相关规定向辖区城管办申请。

      镇城管办

      王安庆、李大树

      2

      深化丧事简办

      严控办丧时间,最长不超过5日。

      镇社会事务办

      蔡加勉、蔡天成

      严控出殡规模。出殡阵头不超过5阵,花圈不超过15个。

      简化丧礼流程。办丧期间一律以咸饭、菜汤等简餐招待亲友,不再另外设宴;取消丧事“对年”“三载”办桌以及分发“口灶份”。

      各村(社区)要划定专门区域,固定用于摆祭、“送草”“倒龛”等葬礼活动。

      镇城管办

      王安庆、李大树

      力推绿色殡葬。

      镇社会事务办

      蔡加勉、蔡天成

      3

      深化神事不办

      严禁党员、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普渡”“佛生日”等各类神事活动。

      镇纪委

      郭荣芳、谢桂明

      严禁“普渡”大操大办,落实办普“三不”规定,即“接普”时不办宴席,“接普”“送普”不发普渡果或其他形式的普渡礼品,“做普”不办公桌。

      镇宣传口

      黄梅前、李晓吟

      4

      强化源头治理

      推动“一约四会”建设。

      镇宣传口

      黄梅前、李晓吟

      集中开展红白事占道办丧、办宴专项整治。

      镇城管办

      王安庆、李大树

      制定源头治理方案,持续查处“黄赌毒”、哀乐扰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办理红白事随意占用车道等违法行为。

      镇综治办

      林积沪、林张旗

     

      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专项整治低俗表演的要求,加强对婚丧喜庆演出市场的监管,开展移风易俗文艺宣传工作。

      镇宣传口

      黄梅前、李晓吟

      进一步明确死亡证明的办理流程,建立举报受理、奖惩兑现机制,受理一例、查处一例、奖励一例。

      镇社会事务办

      蔡加勉、蔡天成

      集中组织 “择日子”“看风水”等人员培训学习,严格限制办丧天数在5日以内;重点整治全市登记在册的佛道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假借佛事、神事非法敛财;加强对“普渡”“佛生日”等民间信仰活动的正面引导。

      镇统战办

      上官加兴、王丽琴

      5

      紧盯重点人群

      严格执行操办嫁娶等喜庆事宜提前7个工作日报告制度,操办婚宴单方宴请不超过15桌,双方联办不超过25桌,不准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品、礼金以及其它可认定为礼品礼金的财物等。党员、公职人员一般不操办除嫁娶以外的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只能邀请亲属参加,且宴请不得超过15桌。

      镇纪委

      郭荣芳、谢桂明

      党员、公职人员操办丧葬事宜一般不超过3日,最长不超过5日,操办丧葬事宜当日先口头报告,并在事后15个工作日以内正式报告。

      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对涉及党员、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举报线索优先查办,确保“线索核查率100%、案件查处率100%、连带追责率100%、媒体曝光率100%”。

      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遵守所在地的村规民约情况列为人大代表述职和政协委员履职积分管理办法。

      镇人大办、镇政协办

      蔡清墩、上官加兴、

      张萍茹、王丽琴

      海内外乡贤、工商企业界人士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侨亲在移风易俗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试行将移风易俗工作融入协会、行业自律规范,倡导将节省的礼俗开支捐资奖学奖教、老年事业、社会救助等公益慈善。

      镇统战办

      上官加兴、王丽琴

      6

      探索“乡风文明”积分制

      探索“乡风文明”积分制度,依托“智慧宝盖”微信政务平台,开展“乡风文明”门牌二维码扫一扫活动,搭建家庭文明积分数据库,开展乡风文明评比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进一步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

      镇微政办

      黄梅前、柯秀婷

      7

      强化齐抓共管

      各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100%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各村(社区)两委成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00%实行事前谈话提醒。

      镇宣传口、镇纪委

      郭荣芳、黄梅前、

      谢桂明、李晓吟

      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村(社区),继续推进联系村(社区)治理工作。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级红白理事会成员的业务培训。6月底前,各村(社区)均要组建一支移风易俗宣导队,形成移风易俗“监督员、网格员、宣传员”三级组织构架。

      镇宣传口

      黄梅前、李晓吟

      镇全体干部职工100%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结合单位实际,深化移风易俗宣教活动。

      组织各涉老团体开展移风易俗宣传。

      镇老龄办

      卢俊杰、黄礼爱

      推进住宅小区规划设置一批集中办丧、办宴场所。

      镇小区办

      蔡清墩、王题伟

      举办不少于5场次(其中镇级2场次、村级3场次)的“狮城新风进万家”主题文艺汇演。

      镇宣传口

      黄梅前、李晓吟

      以开展“家+文化”活动为引领,持续深化“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举办“好家训、好家风征集”“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继续推出“游古厝 寻家风”亲子游、家庭文化季等特色活动,推动建成一批家训家风文化长廊和“家训家风”“邻里文化”品牌阵地。

      镇妇联

      陈庆联、林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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