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22-00032
- 发布机构: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1
- 标题: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22年宝盖镇“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 主题绘画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委综〔2022〕35号
- 发布日期:2022-11-11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宝盖镇各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新理念,培养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的形成和习惯的养成,带动身边的亲人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共建共享绿色健康生活,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居民群众的心中,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宝盖镇政府决定举办“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绘画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作品紧扣“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二、组织管理
指导单位:石狮市司法局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主办单位: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石狮市司法局宝盖司法所 宝盖镇环卫办
三、参加对象
宝盖镇辖区所有小学、幼儿园学生,以及户籍所在地为宝盖镇但在其他地方就读的小学、幼儿园学生。
四、活动时间
(一)征集阶段: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参赛作品由各村(社区)、学校或者参赛者个人进行报送。
(二)评审阶段:12月1日-12月5日,由石狮市司法局宝盖司法所和宝盖镇环卫办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筛选、评定,评选出获奖作品。
(三)展播阶段:12月6日-15日,获奖作品将在微信公众号“魅力宝盖”以图文直播形式展示。
五、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体现“绿色、低碳、环保”的垃圾分类理念,内容要求紧扣主题、健康向上。
2.作品必须为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可由老师或家长进行指导)。参评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版权引发的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并取消评奖资格。
3.参评作品视为受活动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未经主办单位授权,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4.绘画形式自选(连环画除外),作品纸张尺寸限4开、8开、16开的素描纸或水粉纸,绘画材料不限。
5.绘画作品正面一律不能出现姓名等信息;报送作品纸质版背面要贴上标签,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周岁)、学生所在学校班级、指导老师等信息(标签见附件2)。
六、报送方式
宝盖辖区各学校选送的作品由学校收集后统一报送;各村(社区)选送的作品由村(社区)收集后统一报送。户籍所在地为宝盖镇但在其他地方就读的学生由参赛者自行报送。
以上作品可在工作日时间直接交到石狮市司法局宝盖司法所三楼(宝盖镇人民政府东侧,联系人:邱明战,电话:0595-88712148)。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幼儿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8奖名、优秀奖10名;小学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
(二)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精美礼品。
(三)向指导老师颁发指导证书。
(四)所有获奖者均奖励宝盖镇“乡风文明积分”。一等奖奖励300积分,二等奖奖励200积分,三等奖奖励100积分,优秀奖奖励50积分。
(五)线上展播:所有获奖的绘画作品将在宝盖镇微信公众号“魅力宝盖”以图文直播形式展示。
八、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将对本次比赛参赛作品统一收录,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等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可用于其认为需要的用途而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本次比赛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比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比赛各项规则。
附件:1.各校(园)宣传作品最低报送数量分配表
2.作者信息标签
3.“魅力宝盖”公众微信号二维码
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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