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2-1700-2019-00014
    • 发布机构:石狮湖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6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湖处〔2019〕30号
    • 发布日期:2019-03-26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26 09:00

    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泉农综〔2018〕41号)精神和市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狮纪办〔2018〕13号)部署要求,对照市农办印发的《石狮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狮农〔2018〕61号)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订街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尽心尽力维护农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解决一些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资源管理无序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积极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成立工作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邱灿飞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洪志力同志任副组长,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财经办。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是否存在村集体资产资源被其它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转卖、侵占、损坏、私分、哄抢、挪用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侵占、私分集体资金、扶贫救助等补助捐助资金、土地补偿金提留部分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

      (三)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是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出让费、承包费是否及时足额收缴,

      工程项目建设是否存在“人情”包、“权力”包以及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的。

      针对专项整治中梳理出的问题,结合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逐个对账销号整改。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3月25日—4月5日)

      1、成立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2、制定并下发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召开动员培训会,对街道、社区开展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对社区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31日前)

      1.以社区为单位,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结合已经开展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送街道三资办。

      2.街道工作小组抽查,商请组织、财政、民政、国土等有关部门,在社区自查的基础上,街道工作小组对各社区进行检查,查找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薄弱环节,注重发现问题。

      (三)问题整改(2019年6月30日前)。各社区对专项整治中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逐条整改到位,涉及违纪违规的问题将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确定专项整治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并将相关名单于4月1日前填报至街道三资办,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积极协调配合。各社区要加强与组织、财政、民政、国土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街道纪工委对发现突出问题线索的调查和督办,认真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严肃问题查处。在专项整治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如若不退赔,将按照市有关扫黑除恶规定坚决予于查处;侵占集体资源,在集体土地上乱搭乱盖,坚决按照违章搭盖予于拆除;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通过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社区要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严格按照活动各阶段的要求组织好工作,配合街道工作小组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组织自查。各社区要认真对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深入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确保自查工作务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长效管理。各社区要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规定,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环境。

      (四)强化责任追究。街道纪工委将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总要求,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湖滨街道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湖滨街道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邱灿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吴家源(街道正科级干部)

      邱文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施正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李佳兴(街道纪工委书记)

      施青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洪志力(街道党工委武装部长)

      李巨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施鸿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朝阳(街道副科级干部)

      杜海鹏(街道司法所所长)

      成    员:吴茂瑜(玉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彦宣(新湖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育铠(湖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戴金盾(长福社区居委会主任)

      许国团(林边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金明(曾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金江(金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增辉(金林社区居委会主任)

      林冬清(仙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蔡孝秋(花园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财经办,具体负责街道各社区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等工作。主任由洪志力同志兼任,成员:蔡婉华、林志胜、庄少杰、陈雅玲、王梦、李玉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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