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2-3000-2020-00020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4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湖滨街道2020年“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湖处〔2020〕30号
    • 发布日期:2020-05-14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湖滨街道2020年“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14 16:50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办(站、中心): 

      现将湖滨街道2020年“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滨街道2020年“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街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开展,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从根本上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街道安委会研究,决定继续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到202012月底,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分分离,全年排查整改率达100%;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完善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置,保持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职责、范围与重点 

          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将存在下列情形的三合一场所作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二)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 

      (三)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四)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重点。 

       三整治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2019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515日前) 

      1、各工作点、各社区、各网格片区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综合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密的措施,更完善的机制,强化“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2、街道安办、各社区要及时将检查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9515日至1231 

      1各工作点、各社区、各网格片区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击,集中对辖区内生产性、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的大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不让三合一场所有藏身之处,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 

      2.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坚决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坚决督促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治三合一隐患。 

      3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 

      4.针对三合一场所边整治边回潮的突出问题,对发现新增的三合一场所,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通过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处罚;对回潮的三合一场所,从重处罚。 

      5完善整治工作档案列入整治的三合一场所应做到一家一档,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意见书、有回访登记表、查封启封审批等相关检查记录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912月) 

      1、街道纪工委、安办要坚持每周对街道全年的“三合一”整治工作动态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周督查通报制度和月小结工作制度; 

      2、根据市“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通报制度,各下社区干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要将“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情况报街道安办汇总,街道安办要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周报表及花名册上报市“三合一”整治办,并将月工作小结于每月30日前上报市“三合一”整治办; 

      3、市政府将分别于12月底组织对各镇(街道)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验收结果通报全市,各社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迎检考评工作。 

      四、工作职责 

      各社区、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整治,从严、从重处置“三合一”建筑及相关业主、房屋出租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各点、各社区、各网格片区要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建筑采取坚决查封或停水停电等措施,并对集体宿舍进行强制拆除。在整治过程中,对业主、房屋出租人,可视情况采取集中学习教育、收取保证金等手段,提高业主、房屋出租人的安全素质和责任意识。 

      街道公共安全办负责对各社区、各单位开展“三合一”建筑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各社区、各单位履行“三合一”建筑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职责情况,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街道纪工委对各社区和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三合一”建筑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行政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治理。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三合一”场所危险性,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历年来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要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场所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 

          (二)要结合标准化工作,落实排查整治网格化。建立三级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将三合一场所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硬件和软件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根除“三合一”场所隐患。 

          (三)要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五包干制度(即包区、包片、包街道、包店面、包企业),把责任明确分解落实到下社区干部、下社区民警和社区居委会两委身上,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新增、回潮的“三合一”场所,通过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严格监督整改;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钉子户”、“难缠户”,要及时向街道安办反馈,统一提交市整治办,依法采取查封取缔措施。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口、无证照经营场所的管理,对未依法取得工商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要继续发挥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三合一”整治工作中的推动作用。街道将继续实行通过短信平台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举报“三合一”隐患的积极性,查处一些隐蔽性较强的“三合一”企业,切实发挥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三合一”整治中的作用。 

          (五)要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助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三合一场所的监管,制定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通过街道火灾隐患举报中心,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三合一场所,根据隐患轻重程度,经核实确认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让三合一场所无处藏身。 

          (六)要强化督查指导,完善督查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街道安办要加强对各社区、各片区开展“三合一”场所隐患整治工作的日常督查指导和现场抽查;街道将继续实行周督查制度和量化评分考核制度,坚持每周对街道网格片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送街道相关领导;发生“三合一”火灾事故的,严格依照狮委办[2007]103号文规定和街道处罚办法,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按处理。 

        

      附件:1.湖滨街道 “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湖滨街道“三合一”场所整治周报表 

           3.湖滨街道“三合一”场所整治花名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