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2200-2018-00007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2-07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8〕12号
    • 发布日期:2018-02-12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2-12 15:03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石狮市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蚶江镇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省、泉州市、石狮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件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促进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再上新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达到“零撤销”“零败诉”、实名举报核查率100%、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率100%。

    三、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怀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思明(镇政府副镇长)

     员:邱金模(镇安办主任)

    黄金坛(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龚泽栓(村镇建设办主任)

    高树民(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农口负责人)

    杨称生(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于蓝(蚶江供电所负责人)

    胡晓荣(蚶江村主任)

    纪金全(锦江村主任)

    郭辉民(石渔村主任)

    郭国态(石农村主任)

    吴永韦(锦里村书记)

    程新安(大厦村主任)

    林志新(莲东村主任)

    林积权(莲中村主任)

    林明崖(莲西村主任)

    林建民(石壁村书记)

    王瑞访(东村主任)

    洪传民(洪窟村主任)

    王明进(水头村主任)

    陈明聪(锦亭村主任)

    蔡贤良(莲塘村主任)

    许自辉(厝仔村主任)

    蔡金贵(溪前村主任)

    谢文铁(古山村主任)

    谢来盼(青莲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挂靠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邱金模同志兼任,负责执法年活动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掌握、收集执法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

    四、主要措施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八大行业(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下同)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制定并细化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产业结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事故规律、监管重点等情况,根据监管职责、权限和执法力量,按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事项一并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的要求,科学制定2018年度执法计划,明确检查主体、受检对象、检查内容,不断完善“四不两直”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制度,提高执法效率。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要严格落实2016年第5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加强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5-6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村配备1-2名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推广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经验,村要配备安全生产协管员;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邀请专家参加安全检查、安全诊断,提高监管水平。要结合智慧安监系统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重点推进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的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的电子化操作。2018年底前,在岗执法人员需配备并熟练应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执法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培训各级各单位要结合“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要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普法工作;市安监局将适时举办行政执法专题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执法观摩活动,同时积极推荐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五)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重点加大危险化学品、冶金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有限空间、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事前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落实情况,重点查办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安全管理混乱、不吸取事故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控制措施不力、抵制安全生产执法或抗拒执法指令等方面的案件,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重拳出击,严处重罚。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

    (六)充分运用智慧安监平台分级分类执法。要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平台,及时了解掌握监管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及隐患整改进度等情况。安全生产综合评定等级低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未及时上报事故隐患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执法的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加重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被动抓安全主动抓安全,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落实各岗位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自查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投诉、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

    )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按照《石狮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狮安办〔2016〕68号)要求,配合规范受理、核查、处理、结案、奖励等程序。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信息,属于安监局职责范围的,应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案件,遵照“谁核查、谁处罚、谁反馈、谁奖励”的原则,配合上级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处罚程序实施处罚。实名举报的,要将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投诉人。举报事项不属于安监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或者由接受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规范执法档案的管理。一是执法监管“证据化”。要求执法人员在每次执法检查过程中都要有文字记录、照片或者录像,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记录、落实有反馈、处理有结果,建档整理有证据。二是行政处罚“档案化”。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和送达等重要环节实施痕迹档案管理,留下各种文字记录和图片,做到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核严格,明确执法流程,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做到文档一体化。

    (十)建立安全生产执法量化考核制度。2018年底,镇安办牵头组织各级各单位执法年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详见附件2),考核优秀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比重占20%。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1月)。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活动方案,镇安办结合实际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2018年2月—12月)。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核2019年1月)。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镇安办将适时开展督导,组织开展执法评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执法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关系到安监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是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全员参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思想发动到位,活动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掀起执法年活动的高潮,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所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依法制作行政执法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作出执法决定,正确运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凡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限期整改时限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按程序落实整改,不得以罚代管。凡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查处,并督促消除隐患,不得以整改代替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或者拒不执行行政执法决定的,及时向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移送处理。

    (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各级各单位每月28日前要将本月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报送至镇安办

     

    附件:1.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月统计表

          2. 蚶江镇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考核验收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月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行   业

    (领 域)

    监管企业数

    (家)

    检查企业(家)

    立 案

    起 数

    行政处罚

    (万元)

    关闭及停产停业整顿企业

    (家)

    受理举报

    (件)

    举报奖励

    (万元)

    联合惩戒企业

    (家)

    危险化

    学品

     

     

     

     

     

     

     

     

    烟花爆竹

     

     

     

     

     

     

     

     

    职业健康

     

     

     

     

     

     

     

     

     

     

     

    冶金等行业

     

     

     

     

     

     

     

     

     

     

     

     

    附件2

    石狮市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考核验收表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方法

    组织领导10分

    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10

    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执法年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执法年活动领导机构,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①未制定方案的,不得分(超时扣2.5)
    ②方案没有及时报支队备案的,扣2.5分;
    ③未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的,扣2.5分;
    ④未组织专题动员部署的,扣2.5分。

    自身建设20分

    二、人员配备到位,装备齐全适用

    9

    ①安办人员在位履职的人员在岗率达到100%3分) 
    ②要有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专门人员,每个村要配备安全生产协管员;3分)
    ③在岗执法人员配备并熟练应用移动执法终端。3分)

     在执法机构履职人员在岗率达不到100%的,少一人扣1分;
    ②乡镇未明确机构和人员的,每个扣1分,村(社区)未配备协管员的,每个扣1分;
    ③在岗执法人员未全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的,少1部扣1分;
    ④执法人员未能熟练应用移动执法终端的,发现1人扣0.5分。

    三、执法规章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

    11

    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档案管理、装备管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6分)

    缺少1项规章制度的,扣0.5分。

    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奖励工作机制。(5分)

     未详细记录举报事项,并建立档案的,不得分;

    ②举报查处落实不到位,未对举报事项进行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
    ③举报奖励落实不到位的,每一起案件扣1分。

    执法检查60分

    四、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细化及落实

    10

    制定和落实2018年度执法工作计划。(2.5分)

    ①未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未报上级备案的,扣1分;
    ③落实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不到位的,每少一家扣1分。

    五、规范执法检查,落实闭环管理

    10

    现场执法检查均要有检查方案和记录。1分)

    每漏一份方案或记录的,扣0.5分。                                                                                                                                                                    

    整改复查率达100%,无逾期复查情况存在。3分)

    到期未复查或者逾期、提前复查的,每家扣1分。

    六、正确使用、规范填写执法文书

    10

    正确使用国家总局法定执法文书,文书制作无缺项、漏项或填写错误等不规范现象。

     文书适用不当、使用旧版文书,每份扣1分;
    ②发现缺、漏项或填写错误严重的,每起扣1分。

    七、执法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正确

    5

    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少于2名的,不得分;

    八、执法信息公开

    10

    行政执法信息按规定公开、上报。

    按要求用时上报执法数据

    九、加强应急管理执法

    5

    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4分)

    ① 未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扣2分;
    ②抽查发现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每家扣1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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