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2200-2019-00009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5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蚶江镇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9〕41号
    • 发布日期:2019-03-20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蚶江镇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20 10:32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蚶江镇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蚶江镇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2019年蚶江镇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义重大。为不断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发生,确保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发挥现代传播媒介主渠道宣传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面,增强感染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3日至4月10日,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在此期间,统一组织部署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防灾减灾思想。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和论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机构改革期间做到森林防火工作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措施不减、力度不降。

      (二)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要通过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镇村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和实质要求,增强依法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固定宣传牌、宣传条幅、宣传车、村委会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册)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三)广泛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在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安全用火和安全扑火知识宣传基础上,一要采取措施强化重点区位、森林火灾高危险区域和森林火灾多发区防火宣传,特别是溪前村辖区双髻山、莲塘村辖区香山,大厦、石湖、蚶江等沿海防护林带更要加强防火宣传;二要在清明节重要时段,针对祭祀扫墓用火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森林火灾多发的特点,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严格措施,引导民众文明祭祖,低碳 祭祖,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路口设置金桶,方便群众集中烧金纸。

      (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要积极发挥村老人会以及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清明节期间莲塘、溪前村要组织森林防火队全天候上山值守,大厦等沿海防护林带所在村及其他有较多树林的村也要安排防林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患苗头,及时扑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监督。镇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各村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各村执行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绩效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村、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在4月13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图片等材料报镇农办邱少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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