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0100-2018-00063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12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锦江外线建设工程提前批签约仪式告知书》等相关材料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8〕102号
- 发布日期:2018-07-16
蚶江村、锦江村委会、锦江外线各动迁工作小组:
现将《石狮市锦江外线建设工程提前批签约仪式告知书》等相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1.石狮市锦江外线建设工程提前批签订协议告知书;
2.石狮市锦江外线建设工程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须提供书证材料;
3.签订协议工作流程、房屋腾空流程。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附件1:
石狮市锦江外线建设工程提前批签订协议告知书
石狮市锦江外线建设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征地拆迁人的支持配合下,前段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提前批签订阶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先签协议、先腾空、先选地”的原则,为确保广大被征地拆迁人的利益,现告知如下:
1.签约顺序号的领取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7:30开始;
领签地点:蚶江镇人民政府计生综合楼一楼(镇政府门口右转直行100米);
2.签约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8:00开始,若签约时间结束后仍有被征地拆迁人未能完成签约,可顺延至当天晚上12点;
签约地点:蚶江镇人民政府计生综合楼一楼
3.在该期间内签约的被征收人统一按签约时间和房屋腾空时间顺序进行安排抽取选地顺序号。抽取选地顺序号以房屋腾空时间为主结合签约时间,按顺序排列。如遇同日签约和同日腾空的被征收人再集中抽取选地号。
4.为保证被征地拆迁人的利益,请各被征地拆迁人务必做好签约前的准备(详见被征地拆迁人签订协议须提供的材料);
5.为方便签约、咨询、核对,请各被征地拆迁人记住各自组别,或携带本告知书到签约现场,并留意现场指示牌或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附件2:
石狮市锦江外线建设工程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须提供书证材料
1.产权人本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土地产权证明相关手续原件。
2.继承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辈分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遗嘱、继承人分配继承财产的意思表示文件、委托代理文书等。
3.祖厝需要分家析产的,在签订协议书应提供材料。
祖厝析产签订协议时,应提供的相关书证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分家析产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辈分证明、家庭分家析产协议书(应由各权利人共同签署确认),权利人确认该分家析产协议书真实性的声明书,以及动迁工作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3:
签订协议工作流程
第一步:资格审查、核对确认
第二步:计算明细、签订协议
第三步:公布上报、财务审核
第四步:腾空验收、组织拆除
第五步:整理档案、发放金额
第六步:抽取选地顺序号
房屋腾空流程
一、被征地拆迁人应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之后将房屋腾空并交付验收.
二、房屋腾空验收之前,被征地拆迁人应保持房屋的完整性,不得私自拆除门窗等附属物以及水电设施等,并与相关部门结清房屋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
三、被征地拆迁人腾空房屋内物品并结清水电费等费用后,通知动迁组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作人员贴上封条并收回房屋钥匙,登记腾空日期,发放《房屋搬迁腾空验收证》,被征地拆迁人凭《房屋搬迁腾空验收证》到所在动迁业务组领取《抽取选地证顺序号通知》。
四、财务审核组根据被征地拆迁人提供的身份证开设被征地拆迁个人存折帐户,并将相关补偿费用拨入帐户,被征地拆迁人凭个人存折(银行卡)到银行领取补偿费用。
五、被征地拆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搬迁腾空验收证》、《抽取选地顺序号通知》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挥部抽签确定选地证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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