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3000-2018-00090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05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蚶江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8〕163号
- 发布日期:2018-12-10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蚶江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蚶江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各类消防整治,着重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场所及重点火灾事故隐患,突出从“被动消”到“主动防”的转变,突出从“生产性消防安全为主抓”到“社会性消防安全全面抓”的转变,突出从“主要职能部门抓消防”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迅速采取“短平快”的治理举措,实现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亡人火灾有效预防。整治期间,确保全镇不发生亡人或伤人火灾事故。
二、领导机构
成立蚶江镇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怀忠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吕晓斯副镇长担任,镇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安办。从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脱产办公,组织开展协调、调研、督导、考评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18年11月29日前)。召开镇政府会议,研判我镇冬春季火灾形势,抓住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1至2个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级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提升整治标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面宣传,形成“全民消防、防治火灾”的浓厚氛围。在“先天性”消防条件不足的小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提升设防等级。
(三)督导考评验收(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开展大会战整治专项督导考评,固化经验做法。考评成绩按30%的权重列入各村2018年度消防目标责任工作考核。对大会战整治成效不显著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镇村和单位,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安全生产优秀单位评选资格。
四、工作措施及重点任务
(一)加大常态化整治力度。大会战期间,各村每月逢3、逢9日或每月不少于6次牵头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督促业主、群众加强火灾防范,并将检查情况统一录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消防模块”。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统筹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部门联合监管。2018年11月底前,镇直有关单位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居住出租屋整治力度,做好技防措施的宣导和推动工作,2018年11月底前100%完成出租屋排查工作。
(三)重拳整治居民住宅火灾。各级各单位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每月至少开展4次“四清一查”工作,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推广在老人活动场所、幼儿园、沿街店面、出租屋、小加工作坊等重要场所的公共走道、出租屋套内、人员活动区域等重点部位,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系统;引导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整治大会战期间,实现全镇居民住宅类火灾总数同比下降。
(四)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1.加强社会面提示。各级各单位要通过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LED屏幕等,每日高频次滚播消防安全提醒;在各类场所广泛设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农村广播要每日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2.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各级各单位要调动多种宣传资源,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多种宣传力量,开展“全覆盖式”的消防教育培训。2019年3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分批组织本行业领域内工贸企业进行集中培训;镇安办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各公安派出所要组织辖区内居住出租屋房东、租户进行消防约谈培训。
3.加强全媒体宣传。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消防宣传,确保整治期间每周有消防整治动态报道,每月有消防公益宣传专版。要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公众加强消防安全意识。
(五)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针对“九小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先天性”消防安全条件不足的问题,各级各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结合辖区实际,拓展资金渠道,支持、推广增设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针对电气火灾高发特点,大力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加强火灾预警监测。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普及宣传技防物防设施在预防火灾、减少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内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配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于2018年11月31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的第一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成立不少于3人的消防大会战整治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村要强化消防安全人力和经费保障,充实基层消防安全协管力量。“大会战整治办”办公经费、消防安全协管人员经费、综合治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建立以社会单位主体为主、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辅的消防整治资金保障机制。大会战期间,挂牌整治区域所在镇要安排专项整治资金,用于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继续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社会群众举报身边隐患,参与火灾防控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火灾事故调查,结合大会战期间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调查一起安全生产性典型火灾事故,进行追究责任,警醒触动相关责任人员;对工作开展不力、火灾“四项指数”不降反升的村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2次的,对该村党政领导或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2次以上的,要给予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三合一”火灾或生产性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以镇安委会名义严肃问责。
各级各单位整治大会战方案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26日前报送镇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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