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3000-2019-00028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1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蚶江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9〕100号
    • 发布日期:2019-07-19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蚶江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时间:2019-07-19 10:58

    各村委员、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领导班子同意,现将《蚶江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 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蚶江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2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泉政办〔2019〕32号)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蚶江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狮政办〔2019〕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年专项行动),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两下降一控制”整体工作目标,即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起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安全生产年度指标之内。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推动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完成省、市级下达的提级改造农村公路任务,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任务,改造普通公路危桥任务,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

      2.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下长坡路段、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加强高速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非交通标志牌建设的安全监管,逐年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尤其是对事故多发路段要深度研判,精准、优先整治。

      (三)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

      1.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完善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及劝导站建设,推进劝导工作向厂区及校园周边延伸。到2021年,每个村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各村交叉口100%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

      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水泥灌装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农村“五小”车辆等类型车辆专项整治。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以及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要进行重点整治。

      (四)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健全交通安全宣教机制。推进全镇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落实单位、企业交通安全宣传责任。

      2.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校园、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严格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

      三、主要任务分工

      由相关站所牵头,各村、各相关部门配合镇道安办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深化行动部署。

      (一)镇道安办牵头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排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道路隐患,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并落实标志标线完善、交通乱象整治、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组织等交通环境提升方案。

      (二)蚶江派出所、蚶江边防所、蚶江交警中队牵头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形势,紧盯重点人、车、路和重点违法,加强路面管控。加强警示宣传教育,积极策划和组织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工作人员的带动作用,倡导广大群众不驾乘非标车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蚶江市管理所牵头开展车辆经营销售领域监管行动。2019年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为重点、2020年以低速电动车为重点、2021年以机动车为重点,部署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镇农办牵头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行动。2019-2021年,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五)镇安办牵头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指导各村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部署推进。镇道安办要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召开道安办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组织架构,配齐配强道安办专职人员,切实保障道安办日常办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需求,要对劝导站、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恶劣天气、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三)严格督导落实。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道安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

      政策解读入口:《蚶江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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