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3000-2019-00046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5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厝仔村农贸市场使用处置整改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9〕127号
- 发布日期:2019-09-30
厝仔村民委员会:
经查,你村农贸市场集体资产未能按照《石狮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规定》及《石狮市村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处置,要求你村按照《石狮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规定》及《石狮市村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农贸市场使用处置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将农贸市场收益纳入村财。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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