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8-3000-2018-00065
- 发布机构: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6
- 标题: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鸿政〔2018〕132号
- 发布日期:2018-12-19
现将《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8〕19号)和《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狮安委〔2018〕11号)精神,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泉港“11·4”碳九泄漏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反三违”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港口经营、废弃化学品处理、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精神,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突出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等。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8年12月18日前)。镇政府按照总体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要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广泛发动、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港口经营、废弃化学品处理、管道输送等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及时上报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镇安办要督促各相关企业认真开展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期完成。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3月底)。镇安办适时组织开展百日行动专项督导、考评验收,固化经验做法,总结形成管控制度和机制,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岗、不在位,或在岗在位不具备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能力的情况,坚决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要有明白人来管明白事”,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有实际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能力,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坚决杜绝出租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和场所给他人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要以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原则,督促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整改到位不能生产经营的原则,对一般隐患要制定合理的整改时限并按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
1.全面组织开展摸排。要认真对照市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泉安委〔2016〕26号)和市安办《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泉安办函〔2018〕21号)以及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泉州市安办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狮安办〔2018〕84号)
要求,再次全面排查摸底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理、管道输送从业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于2019年2月底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各环节安全风险摸排,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做好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2.强化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要求,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督促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全面完成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同时深入排查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安全整治
1.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二是是否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查制度、查操作规程、查作业票的审批、查现场作业,查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是否做到升级管理等,发现不按规范标准要求作业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三是是否严格对承包商的管理,有涉及承包商的企业,要有明确的安全管理协议,严禁承包再承包,各涉及有对外承包的企业,要把承包的项目清单上报市安监局报备;四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纳入检查内容;五是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指标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是否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六是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及仪表系统是否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是否超限运行;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是否可能落底;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是否确保人员在岗;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是否处于可靠运行状态。仓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七是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装置开停车是否制定开停车方案,试生产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检维修作业是否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各项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八是查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对“三违”行为一定要严格执法;九是查靠近边界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部位安全间距的合规性;十是查企业泄漏物料和事故污水是否会进入市政管网。
2.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整治。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分成二大类:化工企业和普通工贸企业(即非化工企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一是企业内部设置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二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装置的安全间距、防爆、防静电、超限报警、紧急切断、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三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四是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是否有按要求持证上岗;五是是否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六是企业是否有使用没有“一书一签”(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或者危险有害特性不明的危险化学品,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福民中心小学、镇卫计办要开展学校、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单位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
3.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道路运输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督促从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把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关,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要加强外地车辆和化工厂区外车辆停放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等违法行为。水上运输方面,要严格落实航运公司经营资质和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危险货物船舶和船员管理,加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危险货物集装箱现场监督检查,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
4.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整治。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设施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督促企业及时、规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现场监管,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贮存场所、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处置单位现场检查。
5.持续开展其他领域(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工业园区要及时地调整区域布局,合理规划,尤其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镇安办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方案,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并全面推行使用应急处置“一图一卡一册”。镇安办要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处置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会商制度,进一步充实专家库,重点包括化工、环保、海洋、安全等领域,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指导,客观评估、确保现场处置及时安全、有序有效、确保信息公开更权威、更充分。要系统梳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的类型、毒性和处置措施,加强培训,让干部熟悉掌握化学品相关知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要强化平时实战化演练。企业和政府部门要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合作,通过更多的实战练兵,检验、磨合、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提高科学决策、科学救援水平,整治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六)强化危险化学品执法整治
镇安办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邀请专家参与检查,加强有重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现场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单位隐患自查工作不严格、不认真、不到位的要严格要求整改。要把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打非治违、反“三违”作为加强监管的持久战、攻坚战。
五、整治工作分工
详见镇直有关单位及镇相关办(站、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职责分工表(附件2)。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增坛镇长担任,张宝葛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领导和镇相关办(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1)。
(二)明确职责分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鸿山镇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细》的通知(鸿委〔2018〕104号),各办站、镇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要按照自身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技术指导。各办站、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专项整治技术支撑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鼓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聘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加强技术指导,不断增强专项整治的科学性、实效性。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水平高、设备设施先进、本质安全水平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典型,积极发挥安全管理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用典型诠释工作标准,以典型引领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组织互相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成效。
(四)强化督查问责。镇安办要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检查,推动广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附件:1.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单位自查情况登记表
3.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查情况登记表
4.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
5.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查情况汇总表
6.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7.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汇总表
8.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汇总表(一)
9.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汇总表(二)
10.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汇总表(三)
附 件1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增坛 鸿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宝葛 鸿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庄树欣 鸿山镇安办主任
施养钞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苏剑超 东埔边防所副所长
李云彬 鸿山派出所副所长
董志雄 镇国土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蔡宇鹏 镇城管办负责人
高长江 镇环保站负责人
侯世域 镇渔管站负责人
王明祥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颜良东 镇交警十二中队副中队长
附 件2
镇直有关单位及镇相关办(站、中心)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职责分工表
序 号 |
责任部门 (单位) |
分工内容 |
1 |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陆上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 |
2 |
东埔边防所、鸿山派出所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专项整治 |
3 |
镇国土规划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周边规划管控专项整治,协助配合全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4 |
镇城管办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企业,辖区天然气管网、调压站、加气站安全专项整治 |
5 |
镇环保站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行业(领域)企业专项整治 |
6 |
镇安办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以及已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全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消防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
7 |
镇渔管站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海上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 |
8 |
镇交警十二中队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
9 |
镇安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负责牵头组织全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
10 |
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总调度,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抓好各项有关工作。 |
附 件3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单位自查情况登记表
自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负责人(签字):
自查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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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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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整改隐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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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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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包括整改要求、整改时限、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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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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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4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督查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要负责人签字:
督查组成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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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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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主要 负责人(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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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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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整改隐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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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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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包括整改要求、整改时限、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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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整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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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 (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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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查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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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查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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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5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签字):
单 位 |
单 位 主要负责人 |
隐患数 |
隐患立即 整改数 |
隐患限期 整改数 |
隐患整改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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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6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签字):
督查单位 |
督查组 负责人 |
隐患数 |
隐患立即 整改数 |
隐患限期 整改数 |
隐患督查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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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7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隐患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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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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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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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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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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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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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形成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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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可能 引发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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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的临 时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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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及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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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8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汇总表
填报单位: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行业类别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储量 |
是否构成 重大危险源 |
主要安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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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9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汇总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风险级别/颜色 风险点危险源数量(个) |
重大风险/红色 |
较大风险/橙色 |
一般风险/黄色 |
低风险/蓝色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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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10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汇总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风险级别 |
风险点危险源 /单位名称 |
风险点危险源 类 型 |
辖区 (具体到乡镇/街道) |
存在的主要风险 |
采取的管控措施 |
管控责任单位/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
重大 风险 (红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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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 风险 (橙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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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11
鸿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情况汇总表(三)
管控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序号 |
风险点 |
详细位置 |
危险源 |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
风险级别 (颜色) |
管控措施 |
管控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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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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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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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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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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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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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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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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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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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清单由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管控责任单位编制成册建档;
2.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设备、设施等,危险源是指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环境及管理等危险或有害因素;
3.备注栏对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等进行注明。
企业和政府层面重点整治工作内容
1.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2.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含化工园区,下同)层面
(1)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
(2)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布局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规定,从严把控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关口,落实危险化学品周边安全规划布局情况。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制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危险化学品重点专项整治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4)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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