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8-3000-2019-00008
    • 发布机构: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7
    • 标题: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鸿山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鸿政〔2019〕14号
    • 发布日期:2019-03-08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鸿山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08 15:25

      各相关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相关办(站、中心): 

      现将《鸿山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鸿山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和非政府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进一步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全镇各类学校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 

      (二)整治的重点对象:一是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二是学校超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流动经营摊贩、超市、小食品店;三是校园周边的食品现场制售经营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料、儿童食品、“五毛”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要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认真核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检查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情况。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票索证制度,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过期食品是否及时清理,从业人员是否穿戴工作衣帽,食品及原材料贮存是否符合规定等。 

      3.检查食品质量安全。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辅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重点加大对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 

      三、任务分工 

      各相关村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辖区校园周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真正响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镇食安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依职责对学校及周边的食堂、超市(小卖部)、餐饮店、食品店等逐家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经营者进行整改,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配合宣传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认知度;镇城管办要掌握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情况,把定时检查和突击检查整治相结合,加大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校园周边巡查力度,严查取缔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宣传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安全条件。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将食品安全、学生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四、整治时间安排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两侧200米以内为摸排范围,深入现场集中时间进行认真排查,对涉及的食品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分类整理建立台账,为下一步集中整治奠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依职责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经营者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回访,形成监管工作闭环。对依法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引导、规范和创建,促使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经过整改仍无法实现规范经营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对前阶段的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完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依职能结合实际,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尽快部署实施,确保整治任务有落实、整治目标见成效。 

      (二)强化综合治理。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各相关村、市场监管所、镇城管办、宣传办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镇食安办要统筹协调,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牵头组织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营造整治氛围。要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整治动态、工作成效,曝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认真听取他们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意见、建议,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各相关村、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城管办、宣传办请于各阶段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阶段专项整治的相关材料(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执法图片、经验介绍、工作台账等)报送到镇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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