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8-1700-2018-00060
- 发布机构: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0
- 标题:中共鸿山镇委员会、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备注/文号:鸿委〔2018〕144号
- 发布日期:2018-11-23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狮市鸿山镇委员会 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滨海工业强镇,按照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现结合镇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我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为目标,着眼巩固提高,辐射延伸,做实做细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为改善镇区环境的渠道、提高群众素质的途径、推进社会管理的抓手和打造对外形象的载体,助推镇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动员(11月20日—11月30日)。
1. 成立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领导机构。
2. 制定下发《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安排部署。
3. 加强创建常态化工作培训与指导,举办“创城”联络员工作培训。
4. 加大“创城”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宣传教育,让创建工作的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二阶段:边创边改、摸索实践(12月1日-12月31日)
1. 各责任单位按照《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的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健全工作台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 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周检查推进、月总结通报的形式,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创城”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全镇“创城”工作动态,并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倒逼机制,认真组织专项整治,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条一条抓整改,一分一分抓提升,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全面实施(2019年1月1日起)。
全面梳理前阶段“创城”常态化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查找不足。同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鸿山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创城”工作领导机构。镇成立由陈增坛镇长为组长、王铭雄主任科员为常务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领全镇创城工作,成员包括镇机关各办(中心、站、所)负责人、镇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创城”的武装部长张闯兼任,成员由镇环卫办、城管中队及镇文体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调研、任务分解、督查考评、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测评迎检和总结表彰等各项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的“创城”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干。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三)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各责任单位“创城”联络员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度,梳理存在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分解工作任务。
(四)建立奖惩分明的责任奖惩机制。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制定《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详见附件4),对73条责任条目进行量化、细化,责任到人。同时,建立按月考评的工作激励机制。
1、考评方法及计分:
考评采用百分制的方式逐月计分,每个责任单位每月设置考评总分100分,其中发现问题分30分、问题整改分70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发现问题分30分。每月各责任单位在市“创城”办现场督查过程中,每发现1条问题扣2分(以“石狮文明天气图”平台系统通报的问题为准),如责任单位问题较多,扣分超过30分的,以30分为标准进行扣分。
(2)问题整改分70分。以“石狮文明天气图”平台通报的问题为准,各责任单位在收到问题通报后,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视情给予扣分:如需要整改的问题是当月通报的,每条每天扣2分;如需要整改的问题是上月通报的,每条每天扣4分;如发现存在上传虚假整改图片信息(包括或整改后图片与整改前图片明显不是同一地点)的假整改现象且被市创城办通过文明天气图系统平台作退回处理的,退回一次扣5分,退回二次及以上扣10分。
2、考评结果运用:
每月考评得分情况,由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算,并在镇“创城”常态化微信工作群上进行通报,同时,将各责任单位每月的考评结果与责任奖惩挂钩:
(1)镇机关各责任单位奖惩:按月计分,年终兑现。兑现奖惩时,以所在单位全年累计的月平均考评得分为准。
①扣罚:如所在单位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扣发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20%;低于60分的,扣发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40%;低于50分的取消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
②奖励:如所在单位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高于80分的,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镇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加3分;高于95分的,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镇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加5分。
(2)镇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奖惩:按月计分,年终兑现。兑现奖惩时,以所挂钩村全年累计的月平均考评得分为准。
①扣罚:如所挂的村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扣发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20%;低于60分的,扣发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40%;低于50分的取消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
②奖励:如所挂的村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高于80分的,挂钩该村的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镇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加3分;高于95分的,挂钩该村的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镇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加5分。
(3)各村委会奖惩:按月计分,按季度或年度兑现。
①扣罚:如所在村本月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创城”分管两委月绩效激励金50元;低于60分的,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创城”分管两委月绩效激励金100元;低于50分的,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创城”分管两委月绩效激励金150元。处罚按月结算,按季度兑现,一季度兑现一次。
将各村“创城”工作成效与文明村的评选相挂钩,如所在村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低于90分且排名在全镇倒数后三位,尚未评选文明村的村原则上不予申报评选。已获得文明村荣誉称号但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低于50分的,将报请上级取消该村文明村荣誉称号。
②奖励:如所在村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高于90分的,当年度该村绩效考评加1分;高于95分的,当年度该村绩效考评加2分。
(4)奖惩相关说明及要求:
①在兑现奖惩时,如遇到某个镇机关干部、职工他(她)既是“镇挂村领导或下村干部”又是“镇机关责任单位人员”等多重身份的,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计算责任奖惩时,要根据该人员全年“创城”工作的实绩从“镇机关各责任单位奖惩”或“镇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奖惩”两种标准中酌情选取一种进行计算(原则上要选取失分多、处罚重的标准),以免出现重复兑现奖惩的现象。
②为了保证“创城”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各村委会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创城”常态化工作激励机制,对本村村两委成员或其它相关责任人的“创城”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评及责任奖惩。
附件:1.鸿山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鸿山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各责任单位联络员名单
3.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
4.鸿山镇“创城”问题整改派发单
附件1:
鸿山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增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铭雄(镇主任科员)
副 组 长:苏 斌(镇党委副书记)
傅凉凉(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蔡文市(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蔡芳臻(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张 闯(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金锁(副镇长)
杜晓岚(副镇长)
张宝葛(副镇长)
成 员:施养钞(镇企业办主任)
蔡爱红(镇财政所负责人)
董志雄(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侯世域(镇综治办副主任)
李文墩(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庄树欣(镇安办主任)
吴红艺(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龚庆丰(镇卫计办负责人)
林贤种(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邱金望(镇卫生院院长)
黄志雄(石狮市福民中心小学校长)
邱志清(实中附小东明校区校长)
王明勇(石狮五中校长)
王荣宗(伍堡村党支部书记)
王金块(西墩村党支部书记)
王金兴(洪厝村党支部书记)
邱清辉(东埔总支书记)
邱良彬(东埔一村党支部书记)
邱国林(东埔二村党支部书记)
邱金伍(东埔三村党支部书记)
胡连雄(莲厝村党支部书记)
林邦南(东园村党支部书记)
蔡宇鹏(邱下村党支部书记)
胡火文(郭厝村党支部书记)
林 致(湖厝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环卫城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张闯同志兼任,副组长:龚日建(常务)、龚庆丰,成员:洪婷婷、林子铭、姚培蕾。
附件2:
鸿山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各责任单位联络员名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1 |
镇综治办 |
侯世域 |
15959571520 |
2 |
路长 |
邱文默 |
13559068462 |
3 |
河长 |
庄树欣 |
13799887715 |
4 |
镇环卫办 |
龚日建 |
13960387227 |
5 |
镇城管中队 |
蔡加权 |
13626081234 |
6 |
镇环保站 |
高长江 |
18859238797 |
7 |
镇安办 |
庄树欣 |
13799887715 |
8 |
镇社会事务办 |
吴红艺 |
15905928856 |
9 |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李小玲 |
13559629606 |
10 |
镇文体服务中心 |
林子铭 |
18859991565 |
11 |
镇规划建设办 |
董志雄 |
13506932268 |
12 |
伍堡村委会 |
王平 |
13788812287 |
13 |
西墩村委会 |
王阿勇 |
15859520018 |
14 |
洪厝村委会 |
杨志荣 |
18659070670 |
15 |
东埔一村委会 |
邱国永 |
13959882548 |
鸿山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各责任单位联络员名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16 |
东埔二村委会 |
邱少达 |
13665917598 |
17 |
东埔三村委会 |
邱少东 |
15859788338 |
18 |
莲厝村委会 |
林修桥 |
13505983896 |
19 |
东园村委会 |
林世传 |
13276000808 |
20 |
邱下村委会 |
邱煌焕 |
13559587996 |
21 |
郭厝村委会 |
胡连长 |
18016610098 |
22 |
湖厝村委会 |
林再博 |
18876588887 |
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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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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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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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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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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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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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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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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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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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
责任地点 |
责任条目 |
分管领导或牵头人 |
责任单位 |
1、镇级综合文化站 |
(1)运用电子屏幕、广告牌、宣传栏、雕塑小品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蔡文市 |
镇文体服务中心 |
(2)运用电子屏幕、广告牌、围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公益广告,可使用中国文明网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可自行设计创作,体现地方特色,与环境相融合,宣传氛围浓厚,无破损(围绕宣传党的十九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图说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孝道、培育勤劳节俭观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倡导文明旅游、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等主题,应不少于5种主题,并安排一定数量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公益广告作品); |
|||
(3)运用宣传栏、宣传折页、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应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包含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移风易俗、市民文明公约、文明新风等方面内容); |
|||
(4)镇级综合文化站应对外挂牌,活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宣传栏、图书室或农家书屋、多功能室、科普活动室、广播室、文体活动室、青少年科技工作室等文化功能配备,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的设备条件,管理制度健全,免费向居民开放,常年正常运行,活动材料及时归档,设备维护正常、无被挪用或侵占; |
|||
(5)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市民文明公约; |
|||
(6)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
(7)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
2、镇级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
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有活动点分布图、有标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能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有记录,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各相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镇挂村领导、下村干部 |
各所在地村委会 |
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
责任地点 |
责任条目 |
分管领导或牵头人 |
责任单位 |
3、镇级便民服务中心
|
(9)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有明显标识;有志愿者值班(在站点内或站点周围均可);有志愿服务内容(有上墙的服务项目或能够提供具体物品或志愿者能够说明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
蔡芳臻
|
镇党政办
|
(10)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内容; |
|||
(1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经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各地自行设计创作; |
|||
(12)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
(13)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
|||
(14)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
|||
(15)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
(16)有序排队或使用排队叫号系统,无拥挤、不排队、插队现象; |
|||
(17)无大声喧哗、争吵谩骂现象; |
|||
(18)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醒目位置摆放纸质投诉记录本,每件投诉要有回复或处理结果记录; |
|||
(19)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
|||
4、镇、村道路 |
(20)路面硬化、破损,无明显坑洼不平; |
①主干道由吴金锁、张闯牵头。②村间道路、背街小巷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挂村领导、下村干部牵头 |
①伍堡新大街、莲东路、北环路、高科技园区路、旧沿海路等主干道由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城管中队负责;②其它村间道路、背街小巷由所在地村委会负责。 |
(21)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 |
|||
(22)装灯率100%,亮灯率≥96%; |
|||
(2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
龚日建 |
镇环卫办 |
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
责任地点 |
责任条目 |
分管领导或牵头人 |
责任单位 |
|
4、镇、村道路 |
(24)管理规范有序 |
无占道经营、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
张闯 |
镇城管中队 |
违章停车现象、僵尸车。 |
苏斌 |
镇综治办(协办单位:祥芝交警中队) |
||
5、村及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25)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文明公约、村居民公约; |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挂村领导、下村干部 |
所在地村委会(镇相关部门配合)
|
|
(26)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自行设计创作; |
||||
(27)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包含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移风易俗、市民文明公约、文明新风等方面内容; |
||||
(28)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对外挂牌,具备宣传栏、图书室或农家书屋、多功能室、科普活动室、广播室、文体活动室、青少年科技工作室等文化功能配备,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的设备条件,管理制度健全,免费向居民开放,常年正常运行,活动材料及时归档,设备维护正常、无被挪用或侵占; |
||||
(29)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
||||
(30)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
||||
(31)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有明显标识;有志愿者值班(在站点内或站点周围均可);有志愿服务内容(有上墙的服务项目或能够提供具体物品或志愿者能够说明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
||||
(3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
||||
(33)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
(34)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有定期维护记录; |
||||
(35)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
||||
(36)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挂、线缆乱拉现象; |
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
责任地点 |
责任条目 |
分管领导或牵头人 |
责任单位 |
5、村及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37)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挂村领导、下村干部 |
所在地村委会(镇相关部门配合) |
(38)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
|||
(39)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
|||
(40)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
(41)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
|||
(42)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
|||
(43)无争吵谩骂现象; |
|||
(44)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
6、集贸市场 |
(45)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内容; |
张宝葛、王荣宗、胡连雄 |
镇安办、所在地村委会(协办单位: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
(46)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有定期维护记录; |
|||
(47)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
|||
(48)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
|||
(49)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
(50)管理规范有序,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
|||
(5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
|||
(52)公布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
(53)划行规市,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 |
|||
7、主要街道、公共场所 |
(54)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商业大街诚信建设主题宣传必设),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乡风,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自行设计创作; |
蔡文市 |
镇文体服务中心 |
(55)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包含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移风易俗、市民文明公约、文明新风等方面内容; |
|||
(56)装灯率100%,亮灯率≥99%; |
吴金锁 |
镇规划建设办 |
|
(57)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
苏斌 |
镇综治办负责(协办单位:祥芝交警中队) |
|
(58)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
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
责任地点 |
责任条目 |
分管领导或牵头人 |
责任单位 |
|
7、主要街道、公共场所 |
(59)管理规范有序 |
无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线缆乱拉乱挂等现象 |
张闯 |
镇城管中队 |
违章停车、僵尸车。 |
苏斌 |
镇综治办负责(协办单位:祥芝交警中队) |
||
(60)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
龚日建 |
镇环卫办 |
||
(61)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车窗抛物等现象; |
张闯 |
镇城管中队 |
||
(62)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
(63)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
||||
8.宾馆饭店、酒楼、小型餐馆 |
(64)有“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的温馨提示,无明显浪费现象; |
张宝葛、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挂村领导、下村干部 |
镇安办、所在地村委会(协办单位: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
|
(65)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
||||
9.河道 |
(66)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无黑臭水体。 |
杜晓岚 |
各所在河道负责人 |
|
10.公路 |
(67)运用电子屏幕、墙体、围挡、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刊播公益广告; |
蔡文市 |
镇文体服务中心 |
|
(68)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 |
张闯 |
镇环卫办 |
||
11.公厕 |
(69)设有无障碍设施; |
张闯 |
镇环卫办 |
|
(70)卫生清洁,无明显异味,无污水污渍,无蝇蛆,专人保洁; |
||||
(71)指示标识醒目规范; |
||||
(72)免费使用; |
||||
(73)设施设备完善,能正常使用。 |
附件4
鸿山镇“创城”问题整改派发单存档
№:鸿创城整(2018) 号
单位:
根据《石狮文明天气图》平台系统 年 月 日的通报,你单位有一条问题需要整改(问题编号: ,问题描述 ),请务必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到位,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鸿山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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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山镇“创城”问题整改派发单
№:鸿创城整(2018) 号
单位:
根据《石狮文明天气图》平台系统 年 月 日的通报,你单位有一条问题需要整改(问题编号: ,问题描述 ),请务必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到位,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鸿山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注:1、责任单位收到问题整改清单后,如发现所属问题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应在第一时间((接单1个小时内)向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办公室提交变更责任单位的申诉,超过1个小时未申诉或无异议的,视为接单成功;2、责任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在接单之日起一天内向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提出延期申请,并经市创城办批准方可延期,延期期限以市创城办批准的延期时间为准。每个问题只允许申请一次;3、责任单位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工作人员必须对现场进行同角度拍照并上传反馈给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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