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1800-2019-0001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8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各村(社区)开设土地专户专项管理土地款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19〕21号
- 发布日期:2019-03-29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各村(社区)开设土地专户专项管理土地款的通知
时间:2019-03-29 10:18
各村(社区)委会:
2019年3月28日
根据《石狮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有征收土地的村(社区)委会需开设土地专户专项管理土地款,保证土地款的专款专用,现通知有征收土地的村委会在4月2日前开设土地专户,并报镇村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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