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0100-2021-00022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8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宁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39号
- 发布日期:2021-06-15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点(办、所、中心):
鉴于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形势稳步向好,现决定对永宁镇食品药品安全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邱志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安妮(镇纪委书记)
林胜镜(镇组织委员)
吴杰雄(镇副镇长)
王明晓(镇副镇长)
王文钦(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张培阳(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余晓雄(永宁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沈国璋(永宁边防派出所副所长)
施平毅(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黄欢迎(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林火炎(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洪振耀(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追泽(镇公用事业股副股长)
张诗典(镇应急保障股股长)
赵之龙(镇纪委副书记)
吴志坚(市城管局下派负责人)
李少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高芳华(镇镇应急保障股工作人员)
邱华进(镇镇应急保障股工作人员)
高丹尔(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
永宁公安派出所、边防所全体人员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9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其组成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组 长:吴杰雄(镇副镇长)
副组长:洪振耀(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高丹尔(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农业):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示范推广。强化农药兽药使用管理,加大抽检力度,重点抓好违禁高毒农药、兽药渔药、“瘦肉精”、饲料产品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继续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协助抓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协助做好畜禽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档案,建立非法销售病死畜禽养殖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配合经济执法大队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2.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镇食安办配合)
组 长:张培阳(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副组长:张诗典(镇应急保障股股长)
成 员: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
永宁镇食安办全体人员
职责: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组织实施《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稳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核准工作。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镇食安办配合相关工作。
3.消费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责任单位: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
组 长:张培阳(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副组长:张诗典(镇应急保障股股长)
成 员: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
永宁镇食安办全体人员
职责: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成果,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管控,完善食品批发经营者索票索证和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备案管理,切实规范食品入市、交易及退市行为,建立和完善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全程监管机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防止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残留超标等不合格的粮食流入市场。加大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督,加大大米掺假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4.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责任单位: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
组 长:张培阳(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副组长:张诗典(镇应急保障股股长)
成 员: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
永宁镇食安办全体人员
职责(卫生):开展餐饮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等级评定,实现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目标。
5.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学校、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 长:林胜镜(镇组织委员)
副组长:张培阳(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李少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职责: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指导。
6.二次供水监督和违章场所拆除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队)
组 长:王文钦(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吴志坚(市城管局下派负责人)
职责:配合市国土规划和住房管理局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配合市行政执法局做好违法经营场所的拆除工作。
7.“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责任单位:永宁派出所、永宁边防所)
组 长:余晓雄(永宁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沈国璋(永宁边防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永宁公安派出所、边防所全体人员
职责:派出所、边防所要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集中执法行动,加强食品领域违法案件的侦察办案力度。
8.餐饮垃圾的处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队、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 长:王文钦(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张培阳(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吴追泽(镇公用事业股副股长)
职责:监督地沟油、餐饮垃圾的处理等工作。
9.协调监督专项工作小组(责任单位:镇纪委、镇食安办)
组 长:郭安妮(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明晓(镇副镇长)
张培阳(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张诗典(镇应急保障股股长)
赵之龙(镇纪委副书记)
高芳华(镇应急保障股工作人员)
邱华进(镇应急保障股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各专项小组开展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挂靠在镇应急保障股,主任由王明晓同志兼任,成员由张诗典、邱华进、高芳华组成,联系电话:88480581。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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