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0100-2021-0003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5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67号
    • 发布日期:2021-11-10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10 14:01
      

    各工作点、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办(点、所、中心): 

      现将《永宁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9 

      永宁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大力实施“河长制”,对打造生态文明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泉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石狮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1年12月底前,河道无污水直排。2022年底,实现全镇主要河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向好,河道周边环境优美、水清岸绿。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镇设双河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副河长由涉及河道村(社区)的挂钩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涉及河道村(社区)书记担任。镇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具体工作。 

      (二)河长制工作职责 

      镇级河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开展河道每周一巡查,具体承担实施辖区范围内河道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  

      镇级副河长对分管片区河道负责,协助镇级河长履行河道管理保护职责。 

      村级河长负责做好责任区域内河道保护管理与日常宣传工作,配合河道水环境整治修复保障工作。 

      河道专管员坚持河道每日一巡查,负责协助镇级河长履行河道巡河职责,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镇河长办处理,督促河道管养队伍及时做好保洁和管护等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镇农办负责配合上级监督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关闭取缔非法畜禽养殖场(户),加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督;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土涵养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 

      镇河长办负责配合市水务处组织实施河道综合治理,查处非法取水和涉河涉堤违法行为。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落实河长制所需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镇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对违法占地、非法采砂洗砂行为的查处,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镇综合执法队负责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道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严格河道岸线内建设管理,在河道岸线内兴建建设项目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划,不得擅自缩小水域面积或降低行洪、调蓄能力,不得擅自改变水域、滩地使用性质,禁止非法填河造地,加大“乱截流”的治理力度。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责令停产停建;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已配套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治理。严格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污染,全面清理流域水体的漂浮物、垃圾等杂物,建立健全区域内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建立流域周边保洁制度,设置垃圾收集箱、收集池,配备村(社区)环卫专职人员,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污染,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明确区域内生活污水的治理方式和完成时限要求,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河道。严格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依法关闭取缔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严格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辖区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道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禁止在沿河两岸周边倾倒工程弃渣、弃土等建筑垃圾。应组织清理、绿化现有弃渣、弃土场。应加强河道湿地保护,将具有保护价值的湿地划为保护区。 

      (六)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养殖、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三)强化追究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保障管养资金。贯彻落实河长制所需管养资金采取自筹与市财政补助相结合办法,认真对辖区河道进行调查摸底,在清淤疏浚、河岸修复等问题上向河长办公室提出专门立项要求,由河长办公室报市政府统筹安排。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公众微信号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1.永宁镇河长名单及涉及河道区域 

            2.永宁镇河道专管员名单及巡查区域 

      附件1 

      永宁镇河长名单及涉及河道责任区域 

      镇级河长(职务):邱银河(镇党委书记)               邱志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级 

      村(社区)级 

      副河长(职务) 

      下村干部 

       责任区(村) 

      村级河长(职务) 

      纪华雄(镇人大主席) 

      邱华烽 

      永宁第二社区 

      董自情 

      王良星 

      永宁第三社区 

      林云瑜 

      蔡加勉(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陈佳劲 

      梅林村 

      李非邦 

      傅森源(镇党委秘书) 

      洪振耀 

      港边村 

      张宗飚 

      林胜镜(镇党委组织委员) 

      温志强 

      西岑村 

      王煌彬 

      陈潇湘 

      塔石村 

      李国华 

      张闯(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占森贵 

      下宅村 

      蔡运河 

      吴杰雄(副镇长) 

      张育志 

      前埔村 

      蔡文聘 

      吴追泽 

      子英村 

      李恒情 

      王明晓(副镇长) 

      赵之龙 

      沙堤村 

      龚万雄 

      陈宗钰 

      郭坑村 

      郭祖欣 

      柯超群(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温志强 

      洋厝村 

      李朝阳 

      吴永春 

      沙美村 

      卢连环 

      李梅养 

      西偏村 

      龚英雄 

      王文钦(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洪佳禄 

      后杆柄村 

      杨金铁 

        

        

        

        

      

    附件2 

      永宁镇河道专管员名单及巡查区域 

      

    专管员 

      联系方式 

      负责河段名称 

      涉及河道社区(村) 

      吴连城 

      15906084366 

      子英溪 

      西偏村 

      塔石村 

      洋厝村 

      沙美村 

      子英村 

      徐新友 

      13665987034 

      下宅溪 

      后杆柄 

      下宅村 

      郭坑村 

      沙堤村 

      - 

      张哲文 

      15880876672 

      梅港溪 

      永二居 

      永三居 

      港边村 

      梅林村 

      - 

      周德梅 

      15294519449 

      西岑溪 

      前埔村 

      西岑村 

      - 

      - 

      - 

      郑圳煌 

      15080477163 

      西岑溪 

      西岑村 

      西岑溪出 

      海口 

      - 

      - 

      - 

      石狮市永宁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9日印发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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