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0100-2021-0003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5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67号
- 发布日期:2021-11-10
各工作点、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办(点、所、中心):
现将《永宁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永宁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大力实施“河长制”,对打造生态文明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泉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石狮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1年12月底前,河道无污水直排。2022年底,实现全镇主要河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向好,河道周边环境优美、水清岸绿。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镇设双河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副河长由涉及河道村(社区)的挂钩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涉及河道村(社区)书记担任。镇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具体工作。
(二)河长制工作职责
镇级河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开展河道每周一巡查,具体承担实施辖区范围内河道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任务。
镇级副河长对分管片区河道负责,协助镇级河长履行河道管理保护职责。
村级河长负责做好责任区域内河道保护管理与日常宣传工作,配合河道水环境整治修复保障工作。
河道专管员坚持河道每日一巡查,负责协助镇级河长履行河道巡河职责,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镇河长办处理,督促河道管养队伍及时做好保洁和管护等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镇农办负责配合上级监督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关闭取缔非法畜禽养殖场(户),加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督;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土涵养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
镇河长办负责配合市水务处组织实施河道综合治理,查处非法取水和涉河涉堤违法行为。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落实河长制所需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镇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对违法占地、非法采砂洗砂行为的查处,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镇综合执法队负责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道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严格河道岸线内建设管理,在河道岸线内兴建建设项目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划,不得擅自缩小水域面积或降低行洪、调蓄能力,不得擅自改变水域、滩地使用性质,禁止非法填河造地,加大“乱截流”的治理力度。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责令停产停建;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已配套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治理。严格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污染,全面清理流域水体的漂浮物、垃圾等杂物,建立健全区域内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建立流域周边保洁制度,设置垃圾收集箱、收集池,配备村(社区)环卫专职人员,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污染,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明确区域内生活污水的治理方式和完成时限要求,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河道。严格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依法关闭取缔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严格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辖区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道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禁止在沿河两岸周边倾倒工程弃渣、弃土等建筑垃圾。应组织清理、绿化现有弃渣、弃土场。应加强河道湿地保护,将具有保护价值的湿地划为保护区。
(六)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养殖、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三)强化追究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保障管养资金。贯彻落实河长制所需管养资金采取自筹与市财政补助相结合办法,认真对辖区河道进行调查摸底,在清淤疏浚、河岸修复等问题上向河长办公室提出专门立项要求,由河长办公室报市政府统筹安排。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公众微信号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1.永宁镇河长名单及涉及河道区域
2.永宁镇河道专管员名单及巡查区域
附件1
永宁镇河长名单及涉及河道责任区域
镇级河长(职务):邱银河(镇党委书记) 邱志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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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 |
村(社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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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河长(职务) |
下村干部 |
责任区(村) |
村级河长(职务) |
纪华雄(镇人大主席) |
邱华烽 |
永宁第二社区 |
董自情 |
王良星 |
永宁第三社区 |
林云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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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加勉(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
陈佳劲 |
梅林村 |
李非邦 |
傅森源(镇党委秘书) |
洪振耀 |
港边村 |
张宗飚 |
林胜镜(镇党委组织委员) |
温志强 |
西岑村 |
王煌彬 |
陈潇湘 |
塔石村 |
李国华 |
|
张闯(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占森贵 |
下宅村 |
蔡运河 |
吴杰雄(副镇长) |
张育志 |
前埔村 |
蔡文聘 |
吴追泽 |
子英村 |
李恒情 |
|
王明晓(副镇长) |
赵之龙 |
沙堤村 |
龚万雄 |
陈宗钰 |
郭坑村 |
郭祖欣 |
|
柯超群(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
温志强 |
洋厝村 |
李朝阳 |
吴永春 |
沙美村 |
卢连环 |
|
李梅养 |
西偏村 |
龚英雄 |
|
王文钦(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
洪佳禄 |
后杆柄村 |
杨金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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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永宁镇河道专管员名单及巡查区域
专管员 |
联系方式 |
负责河段名称 |
涉及河道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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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连城 |
15906084366 |
子英溪 |
西偏村 |
塔石村 |
洋厝村 |
沙美村 |
子英村 |
徐新友 |
13665987034 |
下宅溪 |
后杆柄 |
下宅村 |
郭坑村 |
沙堤村 |
- |
张哲文 |
15880876672 |
梅港溪 |
永二居 |
永三居 |
港边村 |
梅林村 |
- |
周德梅 |
15294519449 |
西岑溪 |
前埔村 |
西岑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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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圳煌 |
15080477163 |
西岑溪 |
西岑村 |
西岑溪出 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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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永宁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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