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3000-2019-00044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9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9年石狮市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19〕74号
- 发布日期:2019-09-20
各村(社区):
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卫家庭〔2014〕68号)、《泉州市人口计生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提前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通知》(泉人口发〔2014〕20号)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二女夫妇奖励金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狮政综〔2015〕84号)规定,我镇按程序对201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进行年审,年审情况如下:
一、确认情况
对2018年确认发放的597名对象以及2018年申报的237名对象进行年审,确定2019年发放对象819人(附件1,其中低保对象15人)。
二、变动情况
1.永宁镇龚超雄等8人因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退出。
2. 转入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人(附件3)。原永宁镇对象李凉凉,2017年2月户口从永宁镇迁至湖滨街道曾坑社区,2019年起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转入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附件:1.2019年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花名册
2.2019年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停止发放对象花名册
3. 2019年永宁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重复申报及转出对象花名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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