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3000-2019-00059
    • 发布机构:狮永政〔2019〕108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30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永宁镇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对象资格的通知
    • 备注/文号: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1-01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永宁镇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对象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0-01-01 16:23

    各村(社区): 

      按照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镇按程序对2019年永宁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对象进行资格补充确认。确认结果如下: 

      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按照《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闽卫家庭〔201468号)规定,对1名由本市湖滨街道金林社区迁入移交我镇沙堤村的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对象龚志锰进行资格确认,其中符合条件对象1名(附件)。 

     

      附件:2019年永宁镇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对象资格确认花名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19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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