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3000-2020-00017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4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0年永宁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0〕38号
    • 发布日期:2020-06-15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0年永宁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时间:2020-06-15 17:47
    各村(居)委会:

      按照《福建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闽人口发〔2008〕22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将有第三代的“失独”父母纳入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范围的通知》(闽卫家庭〔2016〕46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闽卫家庭(2018)12号)和《关于开展对失独家庭帮扶救助的实施意见》(狮人口领发〔2013〕5号)规定,我镇按程序对2020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进行年审。年审情况如下:

      对2019年确认发放的2名对象进行年审,确认2020年发放对象2人(详见附件)。无变动。

     

      附件:2020年永宁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花名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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