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200-2024-00066
- 主题分类:法规规章和规范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8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备注/文号:狮政规〔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11-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以及《市级层面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印发〈关于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公室通报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石狮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06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4年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84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2件(详见附件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