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100-2017-00236
- 主题分类:机构设置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19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石狮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17〕228号
- 发布日期:2017-12-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石狮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抓好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湿地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总结湿地保护管理和修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 杨秋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连伟强 市农办主任
成 员: 邱尚攀 市农办副主任
林纪忠 市农办副主任
邓莲珍 市经济局副局长
傅文淮 市财政局副局长
蔡晓智 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林耀茂 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骆旺山 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黄进成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朝晖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许明艺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挂靠市农办,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纪忠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另行文。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公章,如工作需要,由市农办代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确有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参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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