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100-2018-00057
    • 主题分类:机构设置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21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石狮市中医院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18〕41号
    • 发布日期:2018-04-28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石狮市中医院的批复
    时间:2018-04-28 17:04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设立石狮市中医院的请示》(狮卫计〔2018〕34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根据健康中国战略和我市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经研究,同意设立石狮市中医院,主管部门为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石狮市中医院设立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按照登记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中医药服务,为健康石狮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复。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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