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1000-2018-00115
    • 主题分类: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8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18〕96号
    • 发布日期:2018-07-31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7-31 17:4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狮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

     

      为做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26号)和《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要求,围绕一条主线、打造两大工程、取得三项突破、把握四个重点、完善五大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协同共治,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总体目标

      围绕“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发展战略,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突破口,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启动阶段:到2018年7月底,完成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前期工作,制定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制度。

      实施阶段:到2018年底,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探索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新路径,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领域新突破。

      总结阶段:到2019年底,总结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石狮模式。

      二、主要内容

      以“围绕一条主线、打造两大工程、取得三项突破、把握四个重点、完善五大机制”(即“和谐劳动关系12345”)为主要内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一)围绕一条主线

      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主线,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探索切实有效的经验和模式。

      (二)打造两大工程

      1.打造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工程。以职工幸福指标体系为引导,将更多的资源政策、资金项目、工作精力向民生领域倾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部门监管模式,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立体化社会治理综合体系,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2.打造来石务工人员融入工程。完善新市民积分办法,以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人才、经商投资创业人员以及产业工人为重点,提供“积分入住、积分入学、积分入医、积分入保、积分培训、积分创业、积分入市民卡、积分荣誉”8项积分服务项目,逐步形成以积分为核心,涵盖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人才政策服务体系。推动外来人口融入石狮,为“职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村居”创造条件,增强外来人口对石狮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打造和谐石狮。

      (三)取得三项突破

      1.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取得突破。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估系统,实行企业分类监管制度,探索运用数据平台进行劳动争议风险隐患监控、评估。落实劳动争议市、镇(街道)处理机制,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关口前移至村(社区)、企业内部。

      2.劳动关系社会治理取得突破。突出行业自律,多渠道发挥各行业商会协会的引领作用,扩大宝盖鞋城工业园区职工法律维权一体化基地的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基地普法教育、法律咨询、维权服务等功能。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依法仲裁、衔接诉讼”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各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庭、劳动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协作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取得突破。全力打造公共服务系统,创新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石狮市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工伤认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化解劳动争议案件。建立标准化仲裁庭和专用调解室,实行仲裁员“庭前约调、案中普法、案后释法”制度。完善裁审衔接制度,建立仲裁、诉讼定期不定期研讨机制,统一裁审标准,促进劳动争议快速、公正、高效处置。

      (四)把握四个重点

      1.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基本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落实各项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精准帮扶,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依托“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创新平台,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职工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竞争力。建立引资、引智、引才同步推进机制,以人才、技术引进推动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完善新市民积分政策,进一步吸引、聚集创新创业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促进经济发展。

      2.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为“支撑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用工意识。探索建立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营造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对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项目、上市、资金、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3.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格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重点治理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在房建、市政施工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在全市所有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列入欠薪黑名单,并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加强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社保关系转移、衔接办法,切实维护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有效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着力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4.以培育和谐企业文化为“突破点”。加强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自觉履行劳动义务。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制定职工职业发展规划,支持企业工会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指导企业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开展职工互助活动,积极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五大机制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济部门会同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加强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明确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

      2.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

      3.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充分发挥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队伍作用,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城乡统筹转变。创新监察执法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威信。

      4.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机制,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拖欠工资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开庭,做到速审速结,高效办案。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载体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的基础性作用。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整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交通和城市建设局、法院等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尤其在调处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工亡事故等方面,建立统一组织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处置。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连锁反应”的劳动争议,及早制定工作预案,主动做好政策宣传、争议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石狮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机制保障

      将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内容,由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经费保障

      市财政加大对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投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长期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支持,为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宣传保障

      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分层次、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及时总结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附件:石狮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石狮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汉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邱国坪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廖闽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志生 市法院副院长

             苏紫燕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龚纯华 市直宣传系统党委书记

             肖秋华 市信访局副局长

             董欣鹏 市经济局主任科员

             洪文德 市商务局主任科员

             胡俊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誉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傅文淮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邱尚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颜文艺 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进成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重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李志雄 市总工会主任科员

             涂夏旭 市工商联副主任科员

             胡毅杰 石狮日报社副总编辑

             王金辉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  莎 中国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副行长

             陈建煌 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邱尚付同志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政策解读入口:《石狮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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