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1000-2019-00055
    • 主题分类: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5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创办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19〕56号
    • 发布日期:2019-07-26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创办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的批复
    时间:2019-07-26 17:16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创办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的请示》(狮教请〔201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莲埭小学择地迁建,建成后的新校区创办为市直实验小学。 

      二、学校名称: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 

      三、办学性质:隶属市教育局,为市直全日制公办完全小学,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四、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 

      五、师资配置 

      根据《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要求,合理配置行政管理、教学、后勤等工作岗位的教职员工,由市编办及教育局按规定核准配齐。 

      五、筹建工作 

      由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由莲埭小学校长郭为民同志担任。学校建成投入使用时,原莲埭小学的师资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按有关程序移交市第八实验小学。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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