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11-00037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4-02
    石狮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4-02 17:1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0年度石狮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镇级政府”)、石狮市直各公开单位(以下称“市直公开单位”)、上级驻石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0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石狮”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8,邮编:362700,电话:88711779,电子邮箱:ssxxgk@shishi.gov.cn)。

     

    一、概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市39个信息公开单位(含9个镇级政府和30个市直公开单位)认真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单位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公开,按月将有关信息内容通过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市有关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信息通过石狮日报、石狮侨报、石狮电视台、中国石狮网、政务信息公开栏及其他途径向公众公开;全市55个机关单位的行政审批流程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公众到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各事项后,可登陆“中国石狮网”的“网上办事专栏”查询各事项进度办理情况。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市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及时向公众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并且及时向公众解读,以便于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同时对政策执行一段时间以来产生的情况也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汽车运输公司、中旅社、烟草公司、各金融机构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单位,都能按照《条例》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通知》(狮政办〔2009183号)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在本单位办公大楼建设服务窗口公告栏、触摸屏、显示屏、网站等办事公开载体;二是及时发布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规范;三是公开所有收费项目、价格的批准文件或文号;四是公开服务承诺和违诺责任追究、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情况;五是设置24小时值班热线电话、本企事业单位的投诉电话、行业主管部门投诉联系方式,以及用户咨询等服务记录和投诉处理、反馈结果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网站质量,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方便群众阅读,针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发布渠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照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经精心筹备,2010年我市全面改版“中国石狮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理顺信息上传责任,重新科学设定大小目录,并于201012月正式投入运行。新版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更加美观、整洁,信息条理一目了然,公众可直接点击进入全市39个政府公开单位的子页面,查询其信息发布情况。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申请事项办理流程图,重新设计办理文书样式,对具体公开工作的责任、任务、操作等作了明确规定,促进工作常态化。强化对发文审批环节中公开属性的把关,确保各类发文公开属性的一致性和差异性。同时,按照《石狮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规定》的要求,规范各公开单位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图书馆的操作程序。按照省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并督促落实,力求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截至2010年底,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指2010年度,下同),机构职能类信息100条,占5.1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8条,占8.66%,规划计划类信息76条,占3.92%;行政许可类信息142条,占7.3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5条,占6.4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83条,占4.2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98条,占10.21%;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38条,占12.2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90条,占14.96%;其它工作动态类信息519条,占26.77%

    镇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要集中在人口计生、国土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信息。

    市直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要集中在政策规范性文件、土地和规划等方面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公众通过中国石狮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直公开单位和镇级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方便广大市民办事。

    20101月至12月,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为3525人次。自网站开通以来,浏览量为7567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专辟有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结合创建国家二级馆工作,不断加强查阅点建设,2010年提供公众查阅服务350人次。

    3.政务信息

    通过《政务信息》专刊发布各种相关政府活动、经济社会动态等信息。

    4.其他公开渠道

    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和电子触摸屏,广泛发布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石狮广播电台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0年度,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市级部门财政局收件,属于当面申请,涉及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历年累计,共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

    受理的公开申请2件均已全部按时限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为2件,“部分公开”的为0件,“不予公开”的为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为0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内部会议纪要,以及一些向上级的请示、报告件,大部分属于商讨性的内部文件,涉及到尚未确定的事宜,故作“不予公开”处理。2010年受理依申请的信息中未有“不予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减免依申请公开2件费用总计1.6元,减免人数2人次,主要为文件复印费用。历年累计减免费用4.4元。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全市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历年也未发生上述两类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缺少专职业务人员。由于人手紧缺,无法抽调人员专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业务人员都身兼数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工作被动、时间精力投入不足。

    2.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个别部门在工作抓落实上存在重视不足、投入不够的问题,未能将其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没有真正树立责任感和紧迫感,造成工作无法及时完成、质量参差不齐。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未能给予人、财、物上的支持,干部职工的参与面不广。

    3.对非公文类的信息把握不准。对于一些非公文类的信息,是否予以公开,难以确定,包括一些非密级信息,是否要以内部信息来处理,较难把握。遇此情况,不少部门往往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4.对有些技术层面的要求理解有所欠缺。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但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还存在着不小的欠缺,特别是自201012月份实行各公开责任单位自行审核、自行发布政府信息后,不少单位业务人员对发布系统操作技术不够熟悉,需进一步学习、掌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问题和困难,今后要不断总结经验,把握好《条例》施行的特点规律,抓住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立足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作体系这一目标,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进一步深化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拓宽公开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及上级驻石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完善运行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开载体建设,完善市档案馆及市图书馆公共查阅中心配套建设,更好地落实文件移送制度;进一步简化程序,更方便地服务公众。建立健全各种机制和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步入正轨;加强对全市各公开单位的工作指导,规范公开工作。继续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部门信息。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逐条对照《2010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合理安排公开分类,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并保证页面质量。加强网上互动,全力做好网上咨询、申请的答复工作。

    4.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业务素质强、有工作责任心的人员,促进各项公开工作全面、均衡、持续发展。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以市政府办公室和监督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实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制度,积极配合上级组织检查。三是继续做好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对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加强对信息发布系统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软件处理的能力和效率;加强同兄弟县市的联系,组织学习先进经验。四是落实经费保障。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各公开单位年度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5.扩大成果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利用政府信息服务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着眼政府管理创新,加强研究,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法治、服务、责任、效能政府建设中的突出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规划建设局、科技文体旅游局、市政府办公室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依申请公开信息量偏少,公开的单位主要集中在财政局。

    (三)附表(附表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939

    6316

    其中:1、网站公开

    1576

    539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2

    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1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2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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