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17-00004
    •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4
    • 标题:石狮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备注/文号:狮政函〔2017〕2号
    • 发布日期:2017-01-04
    石狮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4 14:42

    2017年1月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6年度石狮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公开单位、上级驻石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石狮”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8楼814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1779,电子邮箱:sssfb@shishi.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大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6〕84号)文件要求,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全市36个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7638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973条、不公开信息2215条。

    (一)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制定《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狮政办〔2016〕83号),对省、泉州市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发布责任人,每天梳理发布新生成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率。鉴于今年各单位人事调整较大,及时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调整充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在人员变动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延续性。

    (二)突出重点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板块,统一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先后4次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便于群众、企业办事查询。目前,市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789项,比首次公布减少36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301项,比首次公布减少154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级前置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进行动态调研,调整后,保留前置审批事项133项,精简率13.6%;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9项,精简率8.2%。公布《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着力抓好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的清理,为稳定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环境。梳理汇总各级惠企政策,编制《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政策汇编》,方便企业了解查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信息机、QQ群等多种形式发布惠企政策,扩宽政策宣传面。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狮政综〔2014〕30号),市财政局牵头督促各单位按时公开每月财务收支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当年财政预算和上年财政决算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大重大项目信息动态更新力度,市经济局牵头做好全市重点项目总体情况、投资进度等项目信息发布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更新项目建设实施进度信息。加强土地出让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主动公开,以批前告知、批后信息公开为主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石狮日报、中国土地交易市场网同步公开土地招拍挂信息。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发布力度,在石狮市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网上及时更新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公租房配租情况。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设立“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栏目,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及资金发放情况。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设立“入学转学”、“招生考试”、“办事流程”、“教育收费”等栏目,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每年公开环境质量年报,每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石狮日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我市空气质量。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饮水水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处罚信息,利用农贸市场LED显示屏公开抽检抽验信息。

    (三)整合公开平台资源。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对照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修订,同时督促各公开责任单位及时更新目录,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主动公开水平。加快推进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通过拓展服务领域、整合办事功能、规范运行模式,将市、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代办、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完善12345便民网站便民服务功能,通过采集整理各级各部门职责内容、文件法规、办事流程、办事手续、服务电话等信息,建立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时公示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更新政务信息、发布便民政策解读专题,方便群众通过电话、上网等方式进行查询,使政务公开由单向公开向双向、互动公开转变。

    (四)提升公开服务水平。立足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对当面申请、网上申请、书面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完善,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申请人所需,协助申请人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实时监督功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应用平台上各单位依申请公开件收件及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各单位按时办结。2016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8件,均按时答复办结。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答复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2016年,全市共办理答复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23件。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进行结果转换,统一兑现奖惩。修订《石狮市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坚持对镇(街道)每月、市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公开工作量化考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在坚持定期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组织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深入各公开责任单位和办事窗口自主开展暗访活动,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加强对各部门的业务指导,经常对各单位业务人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各单位业务人员尽快掌握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85条,全文电子化率95.7%。2016年,全市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0条,全文电子化信息数3037条,全文电子化率88%;其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3条,全文电子化信息数110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内容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教科文卫体、社会保障等方面;市直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7条,全文电子化的信息数1934条,全文电子化率82.4%,内容主要集中在教科文卫体、行政许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职能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本年度新增机构职能类信息143条,占4.1%(占全年发布量比重,下同)。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本年度新增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7条,占4.8%。

    3.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专项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本年度新增规划计划类信息98条,占2.8%。

    4.行政许可类信息。主要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依据、申请程序、期限以及办理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远业海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海域使用权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续期的批复》。本年度新增行政许可类信息249条,占7.2%。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主要公开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如《石狮市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本年度新增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23条,占6.5%。

    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水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年度新增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21条,占3.5%。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环保保护、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信息,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2016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本年度新增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8条,占3.7%。

    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事业等方面的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意见》。本年度新增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57条,占7.4%。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情况、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的信息,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本年度新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24条,占12.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公众通过“中国·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直公开单位和镇级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可对各公开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并查询答复情况。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近26.7万次。

    2.公共查阅点

    加强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的公共查阅点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件,为群众查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2016年,提供公众查阅服务478人次。

    3.其他公开渠道

    通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和各单位政务公开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平台,广泛发布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石狮日报、石狮侨报、石狮广播电视台、石狮新闻网、石狮广播电台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贯彻执行《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狮政办〔2015〕75号),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对政策文件作出解读,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站等媒介公开,推动政策有效落实。同时,各职能部门对各级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群众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解读,协助群众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如,市经济局及时发布加快推进实业强市措施的政策解读信息,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围绕房地产首套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开展政策解读,市教育局对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常见问题进行一问一答式解读,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集中发布社会救助资金筹措、低保对象清核认定等解读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6年度新市民积分管理知识进行答疑等。2016年,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5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网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制度,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向,根据网络语言发展趋势,更新关键词库,提高舆情发现效率,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正面予以回应,破解不实谣言。今年来,成功处理涉及我市的“谣传石狮市人感染H7N9流感”、“微信公众号‘祥芝你好’发布淫秽信息”等舆情。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市委、市政府各一名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增强应对突发敏感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召开第十九届海博会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第二届中国(泉州)海丝品牌博览会、第十九届海博会和2016石狮国际时装周新闻。听取社情民意,对社会关注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网站、石狮日报、广播电视台等平台和媒体公示,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对合理意见进行采纳,对无法采纳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召开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等专题听证会,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历年累计,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4件。2016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其中网上提交申请16件,占42.1%;信函申请17件,占44.7%;当面申请5件,占13.2%。分别为市政府办公室4件、鸿山镇政府2件、锦尚镇政府4件、市场监督管理局17件、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5件、监察局2件、海洋与渔业局2件、经济局1件、农办1件。涉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土地征收、机构职能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共依法答复38件,均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9件,占23.7%;“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7.9%;“不同意公开”8件,占21.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2件,占31.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件,占10.5%;“告知其他途径办理”2件,占5.3%。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内容类别及不予公开原因

    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不同意公开”的8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6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363.8元,减免38人次,主要为文件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历年累计减免费用1205.7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历年累计,全市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7起。2016年,全市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起,被申请人均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1起申请人要求公开投诉举报企业的查处案卷以及调查笔录,1起申请人要求公开投诉举报函件受理人员的个人信息,经审理查明,市政府对2起行政复议均作出维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的决定。2016年,全市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公开责任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推进力度不大。二是主动公开水平仍需提高,特别是一些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主动公开件发布及时率仍有提升空间,发布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专职业务人员不足,各公开责任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且因今年人事调整,部分公开责任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调离原岗位,新接手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照省政府、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要求,以便民利民、服务群众为宗旨,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公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供后续力量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高效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为把石狮建设成为更具发展质量、更富创新活力的宜居宜业滨海城市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仅对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进行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因此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450

    2488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037

    2261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8

    13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

    36

            2.网络申请数

    16

    5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7

    4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8

    13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9

    6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1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8

    1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8

    3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363.8

    1205.7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2

    7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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