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通报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8-03-26 09:23
    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闽政办函〔2018〕13 号)要求,各设区市每月要开展对所辖政府网站的抽查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报。为此,我办决定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策解读情况实行通报制度,检查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检查结果在市效能办印发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量化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公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被通报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核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地址:公务大厦801室,电话:88719607)。通报情况列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内容。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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