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八必谈”落实廉政谈话提醒
      发布时间:2016-08-02
 

今年来,石狮法院以“八必谈”为抓手,落实廉政提醒常态化机制,确保从严管理干警落到实处。

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制。院长负责与班子成员谈话,其他院领导与所分管部门领导谈话,中层部门领导(支部书记、廉政监察员)与本部门干警谈话。上级领导既可分级也可越级与下属干警谈话,纪检组监察科可视情况直接或派人参与谈话。

二是分类规范提醒谈话。根据谈话内容不同,细分为日常、任前、信访、司法巡查、审务督查、效能检查、案后整改、廉政责任等八种谈话类型,明确各类型谈话责任人,规范具体谈话要求,力求谈深谈透,取得谈话实效。

三是突出四类重点情形。日常谈心谈话基础上,要求各谈话责任人在办理案件、与当事人、律师关系、业外行为及其它方面等四类情形中,发现干警存在轻微违规违纪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须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上半年该院共开展日常谈话118人次,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提醒27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人次,效能检查谈话19人次,轻微违规问题提醒谈话3人次,做到常提醒、多警示,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