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石狮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1-05-20 15:46 浏览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闽政〔2015〕1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石狮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于201911日前在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之日应在201911日前),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二、评价标准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五)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在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通告,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报名参加。 

  申报时间:通告之日起至202167日。 

  (二)报名方式: 

  3.申报石狮市级守重的企业直接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或石狮市人民政府网上下载填写《2020年度石狮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报一式两份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名确认 

  附件: 

  1. 2020年度石狮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2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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