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名称
2022年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综合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一)抽查对象
1.个体工商户
(1)未报送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的1.5%抽取;
(2)已报送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按0.2%抽取。
2.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守信良好、守信农民专业合作社按5%抽取;对信用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农民专业合作社按20%比例抽取。
(二)检查人员
通过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中的“人员随机选派”抽取确定。
四、抽查方式及内容
1.抽查方式。可综合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
2.抽查内容。
个体工商户: (1)督促其完成2020年度、2021年度年报报送及公示;(2)登记事项检查;(3)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许可事项和生产经营、服务行为检查;
农民专业合作社: (1)2021年度年报信息检查;(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检查;(3)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许可事项和生产经营、服务行为检查。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