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消防大队关于开展“五一”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监督抽查的通告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五一”节日临近,各类节庆、出游、娱乐活动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大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范围
1、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餐饮场所;
2、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3、旅馆、宾馆、酒店、饭店;
4、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5、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
6、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或节庆活动场所;
7、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要部位是否畅通。
3、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擅自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布展,厨房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理。
4、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及执行火灾应急程序是否到位。
6、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岗位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用火用电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单位是否组织开展疏散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8、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设餐饮场所还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①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其他可燃气体或液体作为燃料时是否采用管道供应,并在管道进去建筑的外墙设置应急切断阀;②使用可燃气体或液体作为燃料的厨房与其他场所是否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实体墙分隔,隔墙上的门是否采用甲级防火门;③厨房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是否设置能联动自动切断燃气或燃油供应的自动灭火装置,使用燃气的餐饮烹饪操作间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④是否按照规范安装、敷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并定期维护、检测;⑤餐厅员工是否掌握火灾疏散及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1、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各符合抽查范围的单位应按照上述抽查重点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2、大队将依法对抽查范围单位实施监督抽查、尤其是夜间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社会各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可拨打96119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石狮市消防大队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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