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2020年政和籍来石务工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0-10-27 11:45 浏览量:

  根据《石狮市对口帮扶政和县开展山海劳务协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狮政综〔2012146号)中“对政和籍务工人员到石狮市企业就业满一年的,给予本人当年度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先缴后补”的规定。现开展2020年政和籍来石务工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补贴的申请,材料提交到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就业创业服务窗口,时间截止至2020123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石狮市企业就业满一年的政和籍人员,且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 

  二、申请材料 

  1、政和籍来石务工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大厦419开发股 

  联系电话:059588789667 

  

  附件:政和籍来石务工社保补贴申请表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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