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泉人社〔2019〕69号)规定,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经过对参加招聘会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泉人社〔2019〕69号文件规定,拟确认以下企业的申请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3日
投诉电话(正常上班时间):0595-88712495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附件:2021年赴云南省罗平县劳务市场、贵州省黔西县劳务市场招聘人才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企业名单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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