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8月份行政执法公示(第一批)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8月份行政执法公示(第一批)
时间:2021-08-09 16:03 浏览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当事人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结果 

1 

( 狮 )应急立〔2021 〕5号 

石狮市恒辉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2021年

5月7日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2021年5月7日,接市消防救援大队通报石狮市恒辉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6日上午7时许工人在电焊作业时不慎引发火灾,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2021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石狮市恒辉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时发现,事发电焊作业人员饶开朗持有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证过期(证号:T422126197310096011;初领日期:2010.12.28;有效期限:2010.12.28至2016.12.27;第一次复审:2013.12;第二次复审无),另一焊工张勇均持有的是内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故焊工张勇均所持有的焊工证无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予行政处罚。 

2021年

8月5日

一般程 序

自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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