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狮)应急罚〔2022〕安1号 |
石狮市贝瑞特服装洗染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8日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行政 处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版) |
2022年3月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石狮市贝瑞特服装洗染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但未配备通讯设备、防坠器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经局案审会研究决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2025年5月3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缴 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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