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 “4.21”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2-08-0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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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石狮市“4.21”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狮应急〔202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原则同意石狮市“4.21”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二、请你局牵头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调查报告建议事项。
此复。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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