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事项 |
申请人/单位 |
法律依据 |
法律条件 |
决定日期 |
办理流程 |
办理结果 |
1 |
2021/09/30 |
医师执业注册_变更注册_执业地点和主要执业机构 |
许晴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和主要执业机构等注册事项的,可以办理 |
2021/09/30 |
受理、决定 |
医师执业证书 |
2 |
2021/09/30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新证 |
石狮市李娜美容店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 1、经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公共场所【包括7类19种行业: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营业场所; 3、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卫生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
2021/09/30 |
受理、决定 |
卫生许可证 |
3 |
2021/09/30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新证 |
石狮市艾恋理发店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 1、经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公共场所【包括7类19种行业: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营业场所; 3、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卫生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
2021/09/30 |
受理、决定 |
卫生许可证 |
4 |
2021/09/29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变更_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路名、门牌) |
成胜华石狮市尚雅美美容店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公共场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公共场所经营地址路名、门牌号变更的,可以办理 |
2021/09/29 |
受理、决定 |
卫生许可证 |
5 |
2021/09/29 |
诊所执业备案_新办 |
陈丁周石狮陈丁周中医内科诊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满足下述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开办诊所,并在诊所营业前备案: |
2021/09/29 |
受理、决定 |
诊所备案表 |
6 |
2021/09/29 |
护士执业注册_变更注册 |
钟芳 |
护士条例 |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
2021/09/29 |
受理、决定 |
护士执业证书 |
7 |
2021/09/29 |
护士执业注册_首次注册 |
蔡晓静 |
护士条例 |
满足下述条件的,可以办理: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无精神病史; (六)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七)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
2021/09/29 |
受理、决定 |
护士执业证书 |
8 |
2021/09/29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延续 |
石狮市帕纳美啦理发店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公共场所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的,可以办理。 |
2021/09/29 |
受理、决定 |
卫生许可证 |
9 |
2021/09/28 |
护士执业注册_变更注册 |
张娟 |
护士条例 |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
2021/09/28 |
受理、决定 |
护士执业证书 |
10 |
2021/09/28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新证 |
王贤琴石狮怀莉理发店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 1、经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公共场所【包括7类19种行业: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营业场所; 3、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卫生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
2021/09/28 |
受理、决定 |
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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