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教育局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时间:2020-11-11 10:58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闽教基〔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意见》(泉教办综〔2020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的通知》(泉政教督〔20209号)等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现就石狮市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狮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1所,其中完中校7所,初中校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其中民办学校2所),特教1所,完全小学64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在校生103117人,其中高中生11738人,初中生24934人,小学生66296人,特教生149人。 

  2019年我市疑似失学儿童台账人数137人,经排查核实已全部落实去向,现有疑似失学儿童已核减到0人,137人中,实际复学23人、因户籍原因得到纠正2人、超龄离校98人、重病重残12人、出国在外2人。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狮政教督〔20206号),建立石狮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联席会议制度,并于715日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组成。教育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市教育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及议定事项,主动深入研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政策建议。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二)完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1、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关心支持教育,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履行政府法定职责,从人、财、物等方面全方位保障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和优质均衡发展。成立李斌副市长为组长,教育、民宗、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城管、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教育局副局长蔡钰章为组长,督导室、教育局中教股、初教股、小学教育服务中心、资助中心等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专班。制定《石狮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狮教督〔201910号),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劝返工作长效机制。 

  2、教育局分别召开由教育局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布置会和由各镇(街)分管教育的领导、教育专干参加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会,明确控辍保学核查内容,做好控辍保学台账管理。 

  3、建立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将控辍保学工作与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各级学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控辍保学责任追究机制。 

  (三)源头控辍,认真排查核实 

  1、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异动登记工作,详实记录相关情况,定期分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并把农村学校和接收外来生多的学校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对于疑似辍学的学生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登记,防止空挂学籍,发现本地户籍疑似辍学生及时反馈给乡镇政府开展劝返动员复学工作,切实提高在校生的巩固率。 

  2、坚持适龄儿童文化户口滚动管理制度,以镇(街)村(居)为单位,建立户籍适龄儿童文化户口册,实时掌握适龄儿童的动态信息,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把好入学关。各镇(街)组织下村(居)领导、各村主干共同负责协调所在的村(居)和学校,派出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各级联动,深入开展适龄儿童就学情况核查工作,并组织相关的人员进村入户查明每一位失学辍学儿童状况,摸清人员底数,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工作台账,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3、每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前,公安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派出所向各学校提供6周岁学龄儿童名单,各镇(街)村(居)干部配合学校对学龄儿童进行调查追踪,排查每个儿童的去向,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源头上管控,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不让一个到入学年龄的儿童游离在校园外。 

  (四)关注弱势,加大帮扶力度 

  1、制定《石狮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狮教助〔20194 号),规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管理,切实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规范评审认定流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现象。切实履行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更好的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共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1888人,发放金额52.92125万元。2020年春季学期共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2040人,发放金额57.1925万元。 

  2、为深入调研了解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进一步优化评残流程、方便群众评残,市残联和卫生局联合出台《石狮市便民评残工作方案》(狮残联〔201938号),以解决因重度肢体及重度精神残疾人无法自行到评残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的难题。每年6月底,教育局根据市残联提供的6-15周岁残疾人花名册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学籍系统逐一进行核对,了解每个特殊儿童的就学情况。深入残疾儿童家庭细致了解家庭诉求,再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及家长要求,进行分类妥善安置。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不同残疾程度残疾儿童的受教育需求,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的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把残疾儿童的学籍纳入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机制。采取普特结合的送教模式,由“送教上门”服务对象所在服务区的小学选派教师实行一对一送教服务,每位普小送教教师均由特教学校的骨干教师进行业务指导。送教时间不少于每周一午三个课时,而业务指导老师每学期不少于三次下送教点进行业务指导。为确保“送教上门”落实到位,对送教教师每次的交通、通信、误餐等补助100元。这种普特结合送教上门模式充分使资源最大化利用,解决了特教学校人力少而送教点路程遥远的难点。 

  (五)因人施策,确保“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 

  1、对于被劝回重新开始校园生活的复学生,学校组织优秀的心理教育老师进行心理疏导,让复学生尽量从心里上消除对重新进入校园的不安,学校领导及任课老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从生活、学习中对复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关怀和帮助,实行“一生一策”,通过课后辅导服务、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针对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针对性的措施,使其学有兴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一年来,对实际复学的学生进行追踪调查,所有复学生都能安心在校读书,而且不论在学习成绩或者行为规范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做到不仅“劝得回”,而且能“留得住、学得好”,有效防止辍学反复反弹。 

  22020届的初中三年巩固率达情况:2017年全市初一入学新生8311人,三年间复学26人,转入158,休学29人,转出530人,2020年中考应报考人数7936人,实际报考7894人,巩固率达99.47%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市137名疑似失学儿童经排查已核减到0人,实现了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的职责,但在核查过程中,还是发现存在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占比达56%,外来生流动性大,学生随父母异动后,存在“人走籍留,空挂学籍”的情况,流入地学校书面通知户籍地主管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大多得不到回应,给劝返复学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二是部分病残的学龄儿童家长忽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肯配合教育部门将孩子送到特校学习或让老师送教上门。三是近年来随父母出国出境的学龄儿童不少,有的存在双重户籍的现象,造成失学假相,给核查增加难度。我们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进行认真梳理,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 

  1、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与司法、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依法控辍,提高学校、家庭和社会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学性。 

  2、继续加强源头控辍,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名册及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关注适龄儿童的入学动态,做到应收尽收,“一个也不能少”,从源头上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100%的入学率。 

  3、加强监督检查,把控辍保学做为挂牌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责任督学的经常性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定期开展对各镇街控辍保学的专项督导,强化镇街控辍保学的责任意识。 

  控辍保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联合联控联保成员单位,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控辍保学方式方法,深入、扎实、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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