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闽宁劳务协作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317号)文件,“对每年在闽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1500元的交通生活补助;在闽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不超过6个月、每月2000元的跨省就业奖补”。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94号)文件,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泉就业相关奖补继续执行。经过对我市28名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6人符合补贴条件,拟确认以下人员的申请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
投诉电话(正常上班时间):0595–88789667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大厦四楼开发股
监督单位及电话: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8712495)
附件:闽宁劳务协作宁夏建档立卡户在石2020年就业补助发放花名册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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