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泉人社〔2019〕122号)、《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就业见习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狮人社〔2020〕14号)文件,“见习期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高为6个月”,即2019年见习补贴按每人1500元/月的标准予以补贴,2020年见习补贴按每人1720元/月的标准予以补贴。
经审核,拟发放5家见习单位11名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补贴共计15.5311万元。现将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6日至1月14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5-88711461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接待股室: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来信投寄: 石狮市公务大厦2119室(邮政编码:362700)
附件:石狮市2020年第一批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名单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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