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22年度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2-03-01 字号: 阅读人次:1

  为做好与南平市政和县的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根据《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中关于“对口帮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政策延续到2022年,我市继续对口帮扶政和县,每年对口支持资金1200万,专项用于支持政和县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建设”,我办拟拨付2022年对口南平市政和县县级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1200万元,现予以公告。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来函。

  监督电话: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95-8871799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信地址:石狮市政府公务大厦713室;

  公告时间:2022.3.1—2021.3.10。

 

 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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