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的通知》 (闽乡振综〔2022〕36号)和《泉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乡振综〔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行业部门审核、县级审批通过,生成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石狮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95-8871799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信地址:石狮市政府公务大厦713室;
附件:石狮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情况汇总表
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