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文波)
时间:2022-09-20 10:41 浏览量: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狮市文波小吃店销售的面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石狮市文波小吃店销售的面条(购进日期:2022-6-9)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石狮市文波小吃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收违法所得28.5元,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狮市监处(2022105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石狮市文波小吃店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 

    

2022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