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监督检查标准
时间:2022-03-09 10:39 浏览量:

  一、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1)的内容进行检查,按照《石狮市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2)的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确定检查结果。 

  二、按照《检查要点表》的检查情况,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符合;发现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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