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长林东路道路完善工程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0.0334公顷。
(二)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湖滨街道长福社区,具体位置详见长林东路道路完善工程申请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湖滨街道长福社区集体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林东路道路完善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由湖滨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湖滨街道和长福社区予以张贴公布,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自2022年7月18日至8月1日(共10个工作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实施征地单位为湖滨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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