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光子技术产业园一园市政配套道路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5501公顷。
(二)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鸿山镇邱下村,具体位置详见光子技术产业园一园市政配套道路勘测定界图。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鸿山镇邱下村集体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光子技术产业园一园市政配套道路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4日由鸿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予以张贴公布,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鸿山镇人民政府,鸿山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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