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预申请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0.5371公顷。
(二)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鸿山镇伍堡村,具体位置详见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预申请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鸿山镇伍堡村集体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预申请用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项目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4月21日至5月8日由鸿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予以张贴公布,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自2023年4月21日至5月8日(共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鸿山镇人民政府,鸿山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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